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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来森
走在山路上,他的拐杖,将路面戳的咚咚作响。
他喜欢听到这样的声响,这种咚咚咚的声响,让他满足;或许,他还能从这种声响中,听到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听到几十年生命历程的某些回音。
虽然,已经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但他的身体,尚可。无大病大痛,只是脊背有些微微的驼;尽管,身体骨节处,青筋暴突,一到阴雨天,就会生发出阵阵的痛疼,可筋骨,总算还硬朗。
他能行走,能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甚至于,还能拄着拐杖,攀登上不算高的村庄的西山。只是,他不能种地了;一则,他到底是老了,重的农活确实干不动了;二则,自己的儿子、孙子,也不让他干了。
不能干农活的他,就喜欢上了行走,在田野中,在山道上,手中拄着儿子为他制作的那根拐杖。
拐杖,是山间的酸枣木做成的,像山上的石头一般的坚硬,经年下来,拐杖的手柄处,变得光滑润泽,发着油油的暗红色光亮。有时候,一个人坐着,他就会情不自禁地端详自己的手,然后,再看看手中的拐杖,他觉得拐杖的亮度,比他的手还亮;他的手,除了突出的青筋,还布满了一块块的老人斑,粗糙如一块用旧了的麻沙布。而手中的拐杖呢?竟然是那样的油亮,此时,他就会禁不住默然一笑,他知道:他是用自己的生命余光,把一柄拐杖滋润成了这样一种红润油亮的色彩的。
他的生命,在流走。从前,是流走在一块块的土地上;现在,则是流走在一柄拐杖上。
不过,所有的这一切,他都不觉得遗憾。他知道:该流走的,总会流走的;生命,最终都是要彻底流走掉的。
他老了,干不动农活了,而他又执着地喜欢着脚下的土地,于是,也就只好在田野中,走一走了。他在行走中,亲近着每一块土地,眼瞅着每一块土地的变化;他从土地的变化中,又看到了村庄的一年年的变化。
他喜欢向西行走,因为,西边是村庄的西山;西山不高,严格说,只能算是一条南北方向岭,只是有几个山头,略微凸显出来,于是,村子里的人就习惯于叫它西山了。而每次行至西山脚下,他都会停一下。停下,注视一下山道边那一块块布满碎石的土地。其实,如今已经谈不上“土地”了,说是“土地”,只能记忆在从前,从前,这一块块破碎的土地,是属于他的。
记忆,蓦然,就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
土地开始分配到户,一下子调动了村民对土地的热情,那种热情,甚至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为争夺每一分土地,地块相邻的农户间,不惜撕破代代的乡亲情面,争抢、对骂,甚至大打出手。
那时的他,正值壮年,年富力强,他也在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土地而冥思苦想。但他生性胆小,甚至懦弱,害怕与别人争抢,更怕因此而打架,所以,他只好向别处寻找。
他在田野中转悠,在转悠的同时,寻寻觅觅。
那一天,当他转悠到西山脚下时,他乐了
他发现,南北方向的西山,山东坡蔓延开许多山腿子,山腿子不高,只是略微高于平地;而落雨时的雨水,就顺着山腿子之间的低处流下。多少年了,那些低处,冲积下许多泥土,就像一条河流冲积而成的冲积扇平原。只是,西山下的“平原”太小,巴掌大,一小块一小块的,夹在山腿子之间,而且还极不规则,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有一次,他特意用镢刨了一下,泥土的深度竟然很深,深得足以当作一块土地耕种。
于是,那一年的春天,他就开始了垦荒。
他拿着一把铁镢,一张铁耙,天天垦荒在西山下的冲积“平原”上。他干得很慢,这活儿实在也快不上去。先要把表层的碎石,用铁耙一下一下地耙开,耙到山腿子的边缘上;然后,再一镢一镢地刨土。刨下一片,他就蹲下,因为泥土中还混杂着一些大大小小的石块,他要用心地、仔细地将这些碎石块一一捡出。他捡石块的时候,脸上总是堆满了笑,晒黑的脸膛发着锃亮的光,那笑意也仿佛在脸上流淌,生光。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那是一种“小得意”的笑,他为自己的发现而“得意”。捡拾一段时间后,他就回头看看,身后是干干净净的土地,他情不自禁地抓一把泥土,泥土软软的,润润的,肥肥的,那种感觉,穿过他的手心,直接构成他内心的快意和欢喜。当所有的石块被捡完后,就需要用铁耙平整土地,这时,他总要脱掉鞋子,赤脚干这份活儿。他喜欢光脚踏在松软泥土上的感觉:脚底被柔软的泥土抚慰着,地气穿过脚心,像一棵树的根系,在他的身体内四通八达地布散开,于是,通体舒泰。这时,他就真的感觉,他和一块土地,生长在一起了;他,就是土地上的一棵庄稼,一棵懂得感恩土地的庄稼。
就这样,这一年春天,他在西山下,开垦出了十几块荒地。如果计算土地面积的话,大概也有五六亩。换句话说,就在人们为一分一厘的土地,而争抢,而疯狂的时候,他通过垦荒,凭空为自己增加了五六亩土地。
这一年,新开垦出的土地上,他只种植了两种农作物:一种是高梁,一种是地瓜。因为这两种作物,都是耐旱、耐涝的泼辣作物。
这一年,这两种作物,都获得了大丰收。
村子里的人馋红了眼。那年秋天,丰收之后,他从大街上走过,就经常遇见人跟他开玩笑,还叫着他的外号:“耗子,没想到你是我们村最精明的一个啊?”他很少回答,只是嘿嘿一笑,算作回答。“耗子”是简称,全称的外号应该是叫“土耗子”,到底是谁人最早叫起的,似乎也没人知道了。反正,好多年了,村子里的人就叫他“土耗子”,内含的道理很简单:他这个人一天到晚,都耗在土地上,对于种地,实在是太过热情、执着了。对此外号,他也并不恼,他嘴上不说,心里却在想:“土耗子,土耗子有什么不好的?庄稼人不耗在土地上,还是本分的庄稼人吗?”
第二年春天,他本想再在西山下开垦一些荒地。可没想到,仿佛只是一夜间,西山下冒出了众多的荒地开垦者,西山脚下的所有沟沟岔岔处、荒草榛莽处,都被开垦成了土地。已然是土无闲土,无处可垦了。
哎,他无奈地摇摇头。
此后,若干年里,他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种植着这些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直至年老到不能再种植了。这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他老得不能干活了,他的孙子成人了,他的儿子也成了老人了。
当他老得不能种植土地了的时候,土地的地位,也在农民心中,悄然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在年青一代农民的身上。大批的青年人,开始离开土地,进入城市中,并且在城市中买房置产,成为新一代的城市人。
连他自己的孙子,都进城买了房子。结婚后,他的儿子要给孙子看护孩子,也就只好跟着进城了。他自己,却留在了村中。不是儿孙不让他去,而是他自己执意不去。他不喜欢城市那种上不接天,下不着地的生活。他更愿意留在农村,双脚踏在土地上,踏踏实实地过那种接通地气的日子。
他辛辛苦苦开垦出的土地,无人接手去种,便只好无可奈何地再次回归到“荒地”的状态之中。好在,从前耕种过的印痕还在,仿佛是刻意要留下一点对于前事的记忆,记忆着二十多年的往事,记忆着那个外号叫“土耗子”的人。
可那个叫“土耗子”的人,却再也无法“耗”在土地上了。他已垂老到无法耕种一块土地了——小车推不动,犁耙扶不起;剩下的,也只能是走走,看看。走走看看,是现在他亲近一块土地的惟一的渠道。
特别是秋天,庄稼将要成熟的季节。他走得勤快,也走得快乐。
他喜欢秋天里庄稼丰收的景象,他知道,庄稼人忙碌一年,等待的就是这个秋天。红的高粱、白的棉花、青的玉米、黄的豆荚,这一切,都让他欢喜着。
走近一块庄稼地,他就会停下来。
他走向地头,剥开一只玉米棒的外衣,他是想看一下这只玉米棒是否已经籽粒饱满到头了。有时,他会干脆将玉米棒掰下,剥去玉米外衣,一粒一粒地去数一下玉米棒的籽粒,他能从一只玉米棒籽粒的多少,估算出一块玉米地的产量。高梁个高,够不到高粱穗,他就捉住一株高粱,轻轻晃悠一下,他能从晃悠的手感上,体会一株高粱籽粒饱满的程度。
走过一块豆田,豆叶大多都黄了,枯了;豆荚也变成了一种嫩黄色。透过这种嫩黄色,他知道豆粒已经鼓满了豆荚,只是等待着时间,将豆荚中的豆粒进一步变硬,然后,有一天在太阳的暴晒下,突然迸裂,蹦跳出一粒粒金黄的黄豆粒。他还知道,豆荚嫩黄的时候,也正是吃毛豆的最好时节。有一次,他也真的像一个孩子一样,在田野中寻找了一些枯草,点燃,在柴火上烤起了毛豆。噼里啪啦的柴火燃烧声,和熟透了的毛豆的豆香,让他的脸上弥漫开了一份童真般的笑。他仿佛回到了童年,小时候的田野,小时候,他那些风风火火的玩伴们。他们,会在田野上疯狂地奔跑,不为什么,就是为了奔跑而奔跑。那时候,他们仿佛觉得,只有奔跑,才能对得起这广袤的田野,才能在土地面前,彰显一个人的力量,才能和大地形成一种知音关系——土地的儿子,就应该在土地上不停地奔跑。
是的,土地的种子,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早在很小的时候,就深深地埋下了。
然而,这种行走,也不仅仅是快乐,时时还伴以忧伤。
有时候,他会遇到一块土地,土地上却一棵庄稼也没有,只有满地的枯草,在风中凄惶地摇曳着。夕阳、残照、荒土地,满目荒凉;枯草中,传出密集的虫鸣声——百虫,似乎特别喜欢这样的荒草地。甚至于,蓦然间,荒草中会有一两只野兔,霍然跑开,在人的视野中,拉下一道长长的烟,渺茫至远处,至远处。
此种情况下,他站在土地的田头,常常要站立很长一段时间。他知道,这块土地的主人,一定是进城了,而且是全家进城了,也许,他们永远也不会再回到这块土地上。土地,失去了人的关怀,也就只好荒芜了,荒芜了。
荒芜了土地,苍凉了风景,却刺痛了他的心。他久久地站立在那儿,眼中,是惋惜,是失望,是迷茫,是痛疼,最终,变成一种难可遏制的愤怒,口中不停地念叨着一句话:“造孽啊,真是造孽啊!”
然后,愤然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