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乡村是城市的故居
史德强
一
那年中考,要去数十里之外的县城。
很兴奋。
虽然七岁以前在徐州长大,但那个叫贾汪的地方,在八十年初期,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城乡结合部,红绿灯都很少见。与老家相比,只是多了几根细细的路灯杵在黑夜里,昏黄难看。
第一次渴望城市的感觉,之前,我没有到过小城的城市中央。
我们班被安排在小城老实小旁边的一个小宾馆里,名字我都忘记了。只记得门前就是一条大马路,有很多棵发育极好的梧桐遮住了半个路面。
班主任严禁我们外出。洗漱后,天色已晚,除了几个同学在看书,其余人全挤在窗户前,看一泻到底的灯火牵着我们依依不舍的目光消失在夜的尽头。
第二天去考场考试,路上发现昨晚美艳的大马路两侧,竟然多了很多西瓜皮包围着的垃圾桶,恶臭扑来,与自家门前的猪圈里的味道相差无几。
神秘感立刻消失。
那时的城市感觉,就像一个被打扮了的媳妇,虽然俊俏,却不真实。
二
老家靠近西边,有条河。
河不宽,却极长,听说是通骆马湖的。因为是在临县沙集镇的西边,所以叫西沙河。
河的两岸被两条数十米宽的芦苇荡覆盖着。季节的温度成了一枝画笔,渲染着的色彩,春嫩夏青秋黄冬枯,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因河生水,村北就点落着大小不一数十个水塘,蒲草野荷顺势而长。
那时还没有规模养殖这个概念。所以每家养的鸭子喂的猪都精确到个位,村子里鸡犬相闻倒也其乐融融。
家家都有一个篱笆扎的院子,院内大都是开出了块菜园,常见的菜是不用到集市上买的。
农村因姓而居。一个村子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大姓垄断而成。我们村也不例外。基本上村子里的每家每户都可以扯得上亲戚。
多年以后,回想那时的生活,常常感慨万千。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听话最温顺的农民了。而中国几千年的农村生活,似乎就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农民过的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而基本的生活技能比如种田打麦是口口相传而来。榜样的力量真得很强大。
常常会梦到某个早上,我被母亲唤醒,把镰刀或一根粗粗的磨棍递了过来。
三
一度喜欢上城市的生活。
十七年前,第一次来到小城,第一次住进套房。看着被地板砖和乳胶漆光亮而成的三室一厅,竟然有了圣洁的感觉。
人的适应能力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我只用了一个晚上。
开始每天把头发洗得干干净净,开始每天把皮鞋擦得光亮照人,而说话的时候,张嘴就出的那个“俺”,已成了比脏话还要注意的词。
若干年后,找不到马桶,我竟然没有了上厕所的感觉。
习惯了给城里的孩子讲稻子和麦子的区别,却忘记了自己上五年级时,因为搞不懂屏风是什么,被老师第一次带到同学家的饭店给我辨认的样子。
习惯了陪着一群十来岁的孩子讨论最流行的动物小说校园小说,却忘记了初一的时候,因为不懂四大天王傻傻地看街场上的同学大声唱着那首我听不懂歌词的歌而自卑时的样子。
邂逅了一个城市女人。三个月后,农村和城市结了婚,开始更加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城市生活带来的种种便利。
四
有雨的那个春日晚上,坐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到了老家。公交车终点站台离老家还有一里路左右,不长,且是很宽的水泥路。借着偶尔过路的车子的灯光,很容易找到那些发亮的水汪。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这条小道上,努力地去不想那些事儿。飘着的小雨似乎更大了,冷冷的浇着我的视线。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冷,紧绷着,近乎机械式地迈步。东旁的汪塘被另一户人家填了半边,只剩下一个半月型的水面。远处范姓人家的宅子前面,黑黑地密着叠加有致的东西。记得那儿应该是一丛竹子,没想到长了这么多。或许,这阴冷之物,是受了什么影响了。
近了,才发现前面的路被堵死,前院把小道收至其宅内,搭了一个很大的棚子,应该是在里面做生意了。只好转至范家的前门方向,记得小时候到渠上玩,都是直接从家后面穿过他家的菜地就可以转到小路上。
门前明显长了很多青苔,应该是许久没人行走了。空气中弥漫着陈年的木板味道,静默诡异。心不由得提了起来,明知是自己吓自己,却也无法安定。加快了步伐,几步到了另一户人家的打谷场,意外地撞上了塑料网上,用手扯了扯,两家的通道被封得严严实实。有了绝望的感觉,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抬头看到了老家房子后窗透出的灯光,容不得多想,急转了身子,顾不得脚下泥泞,飞一样地绕了半个村子到了家。
躺在床上,无论父亲怎么喊我,只是半分钟的时间就睡着了。
五
在城市里,常常会遇到感情上的问题,大都是别人的。
往往,最难处理的不是家事。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知道,一个女人嫁给了这个男人,也就嫁给了这个男人的缺点。处理起来相对容易得多。
在小城最繁华的幸福中路上,一个朋友开车经过的时候,不幸被老婆发现其车上载了一个妖艳女人。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先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战斗,然后是两个女人对付我朋友的同仇敌忾。朋友被痛扁。事情就落在了我们这些朋友身上,安慰是必不可少的。小三自然是放在了不被同情的位置,而老婆则被抬得很重要。安慰完之后,又重复了以前那句话,中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婚姻都是凑合着过的。不然又如何?还不是要继续着生活吗?
另一个朋友喜欢甲女,但甲女喜欢的是我朋友的那个兄弟。至于朋友的兄弟,跟痴子一样,几乎就没整过明白的事儿。或许,女人们喜欢的就是这种傻傻的有安全感的男人吧。结果大跌眼镜,甲女通过乙女,竟然才知道我朋友喜欢她,但那时甲女已经嫁给了一个不爱的男人。那男人只是对甲女很好,敢于出手,提前围往了她。有人问过我朋友,他都是笑笑。或许,真正地爱,不是给予多少,而是付出了多少。
城市的爱情,我是一直看不懂的。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社会节奏变化太快了。只知道,在农村,只要结了婚,几乎是不可以离的。那种责任,才是对幸福最好的诠释。
爱斯基摩人对城市是没有概念的,他们生活的区域只有漫舞的雪花。而同他们谈论爱情是一件温暖的事情。他们每人心中都有一个人,大都是一见钟情喜欢上的。然后就会偷偷地在她家门前放上鱼或熊皮。如果他很贫穷,无法保证她的幸福,就会把爱情埋在心中,一辈子也不表白,默默爱她,默默祝福,默默付出,以她的幸福为幸福,以她的痛苦为痛苦为最大的不幸。
六
一度想去养鱼养猪而不能自拔。这与骨子里的乡村情结有关。
很认真地去看了好几个地方。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仔细地去寻找一条大河一汪清水及一片树林。不可否认,去的这些地方都很美,空气清新,养目怡神,是理想中的生活所在。
但现实很快击碎了梦想。
第一是电的问题。从来就没有想过没有电的日子会怎么样,毕竟电就像大米白面一样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早已忘记了那时在乡村生活时,家家都会买一个或大或小的稳压器,不然连基本上的照明和看电视都满足不了。当然,停电更是家常便饭,煤油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与电共存。现实的情况摆在这里,满意的几个地方离村落都很远,想把电架至河边根本不可能。而没电的生活简直就是不可想象。
然后是交通的问题。我喜欢步行,几乎每天都会徒步走上十里八里。但那是上班下班必须要面对的事情,且在城市中,所以也是图个自在。到了荒郊野外,没有柏油路,甚至连个路的样子都看不到,再去为生活而步行,乐趣不复存在,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人可以克服一下困难,但运送的车辆呢?且这些地方离主交通道路大都有十里八里的,天天一趟来回也不现实。
我又想到了孤独。也曾经写过孤独,甚至无病呻吟过孤独是一种幸福这样的句子。面对现实后,孤独却也成了一把利刃,晃晃地把美好割成了绝望。
只好作罢。
七
一个作家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内容是为农民正名。
他亦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和我一样,对那片土地爱得深沉。几乎每篇文字里,都会饱蘸着他的乡村情感。
他说,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何时,他只能也只配做农民的儿子。因为他不知道离开了土地,还能不能找得到自己的根。他写草垛,写菜根,写父亲的那双布满礓子的手,一直写到了中国散文年度最佳。
其实,我知道,他要为农民正名,只是想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群的人说说几句心里话。一个作家,肯定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也是能摸着良心说话的作家。
来到城市十几年,我想我愧对责任二字,良心也时常隐隐不安。除了清明,除了那几个能提醒我要回家的那几个节日,几乎是没有想到过要回去。
心里一度很空,空到不知道在想什么,要做什么。
或许,离水太久的浮萍,是不可能再有根了。一如乡村,倏忽就成了城市的故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