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写年华
朱丽娟
野白芍开得正蓬勃的时候,我回过家,那个生我养我的家。
那时,不识得她的芳名,只是路过柴火屋时,看见一大蓬的白色花骨朵儿,争先恐后地爬满了用稻草盖成的屋顶,心,就生了几分喜欢。
本是一场朴素的花事,因开在了更朴素的环境里,就多了一些张扬。无需格外用心,那些个细细碎碎的白,就在眼里开出了万种风情。
于是,调头问正在一边裹着烟卷的父亲,那是葡萄开的花吗?真好看。
父亲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后,说是野白芍,紧接着又说,再好看也熬不过秋风吹。然后,继续裹着他的烟卷。
我不知道什么是野白芍,只记得多年前,母亲在那个地儿,种过一棵葡萄树。
父亲头也不抬地继续说道,葡萄的花期在五月中旬,这个季节,果实都该酿成酒了。
我知道,父亲的话语里,多多少少是有些埋怨的。
年少时,念书成了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理由,后来,又一直漂泊在外,再后来,一意孤行的嫁为人妇,对家中的一草一木,终究是少用了心。
或许是愧疚,我不再说话,径直走向屋内。而父亲,依旧在那一蓬白色的细碎旁,吧嗒着他的烟卷。
已近黄昏,夕阳下的父亲,略显清瘦,手中的烟卷,也正在一点点燃尽。
突然就觉得,那开得正热烈的野白芍,像极了年轻时的父亲,那么干净利落,又那么极尽张扬。只是那些个年华呀,被光阴一步步吞噬。眼前的父亲,已是两鬓斑白,满脸沧桑。
流光,真的容易把人抛。
正如夕阳下的野白芍,开得再蓬勃,也经不起秋风一阵紧过一阵。
雪小禅说,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霞。
是啊,似乎都还未来得及用心去疼惜一回一直站在我身后的父亲,他就已然年近七旬。而我,也已经走完了我的小半生。
小半生过了,就会越来越喜欢一些简单朴素的东西。
或春日里的野草,或夏日里的清荷。或秋天里的稻香,或冬天里的雪落。
看似平常,却又养眼养心。
也不再那么爱凑热闹。拒绝了同学的邀约,缺席了多年一聚的同学会。
这自然免不了被好一阵数落,而我拒绝得却是那般彻底,不容自己有半点动摇之心。
同学在微信里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还是那么固执。
我只用一个嗯,便让匆匆那年成了绝口不提。
固执,是我的生性。从前的一意孤行,后来的我行我素。
现在,更多的时候,我喜欢用偷来的半日闲,听一首老掉牙的音乐,看一部入心的电视剧,亦或,静静地想念某个人。
不喜欢娇柔了,不喜欢做作了,就连写出来的字,也不再弯弯绕绕,藤藤蔓蔓。
我说,我喜欢用清水煮出来的小字,一半诗意,一半烟火。
其实,大多时候,我的字都是烟火覆过了诗意。如果说还有香蛰伏在我的文字里,不是一碗稀粥,就是一锅热汤了。
朋友说,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把更多的时间花在美容院。
不以为然。笑过。
清汤挂面,素面朝天。这是我自己喜欢的模样。
我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也没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就像某一天和某女子谈论起说走就走的旅行时,不由地同时感叹,我们的时间比经济还要拮据。
到底是不再年轻了,连挥霍,都已经无心,也无力。
安静了,简单了,朴素了,也越来越懒了。
懒得逛街,懒得聚会,懒得关心是是非非,懒得去问谁对谁错,甚至于,也懒得去清理已经蒙上了一层薄尘的绿萝和马蹄莲。
偶尔,会在某个周末把自己扔进沙发,一扔就是大半天。
追剧。追《伪装者》,追《琅琊榜》。追到胃开始抗议时,起身煮上一杯泡面,三下五除二扒光,继续追。
喜欢看那个眉清目秀,名叫胡歌的男子。十年光阴,褪去了李逍遥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明台的聪明睿智,是梅长苏的妙谋深算,步步为营。
“光阴,美丽而清冽,沧桑而明净。”胡歌的十年蜕变,真真是应了白落梅这句话。
“当我不写爱情诗的时候,我的爱情已经熟透了。当我不再矫情、抱怨或假装清高的炫耀拒绝,当我从来不提“爱情”这两个字,只当它根本不存在,实际上它已经像度过漫长雨季的葡萄,躲在不为人知的绿荫中,脱却了酸涩。”
这是一位女子的说说。读完,继而共鸣。
爱情,真的不需要太过张扬,静静存在就好。或酸或甜,它都是只属于两个人的味道。
喜欢这样一种缘分,在最深的红尘里,遇见另一个自己。我的喜怒哀乐,无需刻意对你说起,而你,纵是远在千里之外,也能心领神会。
“因无爱而喧嚣,故有情而寂静。”关于爱情,我依然相信这句话。
读雪小禅的《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一页又一页。
听石进的《夜的钢琴曲》,一遍又一遍。
时光,轻轻走过。
趁着静好,把想念,融进一杯雀巢中,情,就在心里开成了一朵朵朴素的模样。
细细碎碎。浅浅淡淡。又,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