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王符的治国理念看鲁迅和胡适
文/脱明忠(北京)
鲁迅与胡适,是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上两座并肩而立的丰碑,二位大师皆以满腔赤诚直面近代中国的沉沦与困局,为国家治理与社会革新倾注心血、各抒己见。回望历史长河,这种对社会现实的深切关怀与变革思考,恰与东汉著名政论家、哲学家王符的治国理念遥相呼应。将二位近现代大师的思想主张,置于王符《潜夫论》的治国框架中审视,既能明晰鲁迅与胡适的思想分歧,更能窥见中国传统治国智慧对近现代社会变革的深刻启示。
鲁迅的思考,始终锚定“人性”本源,以锋利如刀的笔触,剖开了近代国人精神世界的贫瘠与丑陋。在他看来,国家的落后与沉沦,根源并非单纯的器物匮乏或制度缺失,而是国民身上根深蒂固的劣根性——麻木不仁的看客心态、见死不救的冷漠疏离、不守规矩的散漫无序、内耗内斗的狭隘格局,更有深入骨髓的奴性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性。这些精神痼疾,如同附骨之疽,禁锢着国人的思想,消磨着民族的锐气。因此,鲁迅坚信“救国先救民,救民先救心”,主张以思想启蒙为核心,猛烈揭露和批判国民劣根性,试图通过唤醒国人的精神自觉,重塑健全的人性,为国家复兴筑牢精神根基。
与鲁迅聚焦“国民性”的视角不同,胡适的思考更偏向“制度与环境”的建构。他始终认为,人是环境与制度的产物,有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就会培育出什么样的国民。近代国人的种种弊病,并非国民本身的天性使然,而是封建皇权专制长期压迫的结果。为了稳固统治,封建统治者数千年来奉行“愚民、弱民、贫民”之策,不将百姓视为独立的个体,刻意压抑民众的心智、剥夺民众的权利,最终将国民塑造成了愚昧、懦弱、麻木的模样。胡适主张,改变国家命运的关键,在于打破腐朽的封建制度,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民主制度——唯有制度清明、环境公正,才能启发百姓心智、唤醒民众觉悟,引导国人尊重常识、提升认知、追求进步,进而逐步走上民富国强的道路。
一边是“国民性”的本源追问,一边是“制度性”的路径探索,鲁迅与胡适的分歧,本质上是对“社会变革从何入手”的不同回答。而早在近两千年前,王符就在《潜夫论》中,给出了更为全面、辩证的解答。他认为,国家治理绝非单一维度的努力所能奏效,必须兼顾国君、官吏、贤士、民众四个核心层面,四方协同、各司其职,才能实现国泰民安。
在王符的治国理念中,国君是治国的核心,必须秉持“以民为本”的初心,广开言路、虚怀纳谏,做到知人善任、选贤举能,不独断专行、不偏听偏信,以自身的仁政与德范引领国家走向清明;各级官吏是治国的中坚,应当坚守岗位职责,秉持公正之心,“不谄上而慢下,不厌故而敬新”,上承君命、下察民情,不贪赃枉法、不敷衍塞责,做连接君与民的坚实桥梁;贤能通达的士人是治国的助力,应当心怀天下、忧国忧民,主动关注社会现实,积极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以自身的学识与智慧辅佐君主、启迪民众;普通民众则是治国的根基,应当安分守己、勤奋上进,坚守伦理底线、践行道德准则,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以自身的努力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王符的这一思想,恰恰破解了鲁迅与胡适的分歧——国家治理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系统工程。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法治作为保障,德治便会沦为空洞的口号,民众的行为也无从规范;但仅有法治而无德治的滋养,制度便会失去温度,即便有严苛的规则,也难以真正深入人心、得到自觉践行。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本质上是血缘维系的伦理文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背后,并非封建等级的僵化束缚,而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责任伦理:君有君的担当,臣有臣的操守,父有父的榜样,子有子的本分,这种伦理秩序,正是德治的核心内涵,也是制度能够落地生根的文化根基。
推而广之,大到一个国家的治理,小到一个组织、一个部门、一个家庭的运转,皆是如此。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与规矩,明确各方权责、规范行为边界,这是稳定发展的前提;但同时,也不能拘泥于僵化的制度,而要秉持王符“持经达变”的智慧,根据社情民意、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兼顾人情事理——中国作为熟人社会,“人情”并非制度的对立面,而是制度落地的润滑剂,唯有将法治的刚性与德治的柔性相结合,才能实现长效发展。
由此可见,近代中国的困境,既有制度僵化、治理失当的制度性问题,也有国民精神沉沦、道德滑坡的国民性问题;鲁迅的思想启蒙与胡适的制度建构,并非相互对立,而是相辅相成。而王符的治国理念,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把握“本末兼顾”的尺度,厘清“权责对应”的关系,抓住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在法治与德治之间找到平衡,在制度建构与思想启蒙之间协同发力,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质,也是我们今天审视历史、启迪当下的宝贵智慧。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