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有界,污染无界;民呼我应,当断则断。
核心提示: 此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养殖污染纠纷,更典型地暴露了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中“属地管理”原则与“跨区域污染”现实之间的矛盾。养猪场将粪污处理设施建在距邻村住宅仅300米处,虽在行政管辖上属于南部县,但其造成的异味、蝇虫及潜在的水源污染风险,却完全由仪陇县村民承担。官方的整改回复虽针对粪污消纳量和技术操作提出了要求,却回避了选址合理性及水质检测等核心诉求,这种“头痛医头”的处置方式难以根除村民的生存焦虑。事件警示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和规模化养殖的同时,必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保协同监管与投诉处理机制,不能让行政边界成为污染者的“避风港”和受害者的“隔离墙”。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必须打破地域藩篱,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日前,一起因大型养猪场跨区域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引发的环保纠纷在网络上引起关注。位于南充市南部县石河镇玉台观村的“王氏家庭农场”,因其建设的猪粪池距离仪陇县度门街道何家垭村村民住宅仅300米,导致周边村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了解,投诉村民反映,尽管时值冬季,其家中已出现大量苍蝇,且由于自家水井紧邻该粪污处理设施,村民对饮用水安全表示深切担忧,并请求相关部门对井水采样监测,以确认是否受到污染。
接到投诉后,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迅速将工单转派至属地办理。石河镇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班,联合镇畜牧兽医站、玉台观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现场勘查,调查人员发现该养殖场在粪污处理方面存在问题。该场粪污虽经干湿分离处理,干粪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污水经沼气池等设施发酵,但周边农田存在超量消纳粪污的情况,对环境造成了潜在影响。
针对发现的问题,石河镇政府现场对养殖场提出多项整改要求:一是责令立即对超量消纳的土地进行翻耕,减轻对环境的直接影响;二是要求业主加强环保理论学习,规范粪污收集处理流程,并建立详细的粪污消纳台账;三是责令全天开启除臭设施,并加大除臭剂的喷施浓度和频率,最大限度降低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四是责成镇畜牧兽医站加强对该场的日常巡查与技术指导,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
石河镇政府表示,将严格监督养殖场在3日内完成整改。下一步,将通过召开全镇养殖户会议等方式,全面提高养殖业主的安全环保意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生活环境权益。目前,对于村民提出的水质监测诉求,暂未有进一步的官方通报。
总编·时间 | “猪粪越界”背后:被忽视的村民权益与行政监管的“邻避”盲区
一堵无形的墙被打破了。不是围墙,是南部县一个养猪场的猪粪池,堂而皇之地“跨过”行政边界,建到了仪陇县村民的家门口。三百米,这个距离在冬天的寒风里挡不住苍蝇,更挡不住可能渗入井水的污染。这起看似普通的环保投诉,实则撕开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中一个尴尬的裂口:行政有边界,但污染没有;监管有属地,但危害无属地。
面对村民“井水就在旁边”的恐慌,官方的回复不可谓不迅速,整改措施也看似面面俱到:翻耕土地、开启除臭、建立台账。然而,细读这份回复,却有一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整篇通报的核心逻辑是“规范养殖”,而非“停止侵害”。问题的焦点早已不是粪污如何消纳的技术问题,而是这个粪污处理设施的选址本身就极不合理——它跨过了县界,贴着别人的村子,压着人家的水源。
这就引出了更深层的治理难题:属地管理原则下的“邻避效应”真空。对于南部县的石河镇而言,王氏家庭农场是“辖区内”的纳税主体,只要它在自己的地盘上勉强合规,镇政府便有动力为其“护航”。至于它的粪污池是否熏到了隔壁仪陇县的村民,是否污染了外县的水井,这在行政考核的“一亩三分地”里,往往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软约束。于是我们看到,政府的调查组去现场“查勘”的是“超量消纳”,提出的整改是“加强利用”,唯独对村民最核心的诉求——搬迁粪池或检测水质,采取了回避态度。
这种“头痛医头”的思维,实际上是将养殖户的生产便利,凌驾于邻村居民的基本生存权之上。村民要求的不是少一点臭味,而是根本的居住安全和饮水安全。当苍蝇在冬天飞舞,当井水面临未知风险,几句“加强管理”的承诺,未免太过轻飘。
此事应当成为一个警示:在农村产业发展的热潮中,必须打破行政壁垒,建立跨区域的环保协同监管机制。对于跨区域布局的污染源,不能由一地说了算,更不能让受害者陷入投诉无门的“三不管”地带。如果监管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那么像“猪粪越界”这样的荒唐事,就绝不是最后一件。
守护绿水青山,首先要守护好老百姓家门口的那口井。当猪粪池敢于跨越县界时,政府的监管脚步,必须跑在污染的前面。(转载/東華縱橫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