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凌晨4时40分,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接到驾驶人报警,称其驾驶车辆沿玉新高速公路由石阡往新舟方向行驶,当行至距凤冈南收费站约1公里的位置时发生单方事故,车辆受损严重,无人员伤亡。
民警抵达现场,在确认无人员受伤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现场可见,驾驶人王某所驾驶的贵F籍小型普通客车左侧车身留有明显的撞击与刮擦痕迹,左前轮几近脱落,车内气囊全部弹出,车辆受损严重。
经询问得知,王某一行沿玉新高速准备返回毕节老家过年。据王某自述,行车途中他逐渐感到困意来袭,本打算坚持到下一个服务区再休息,不料倦意难挡,不知不觉打起了瞌睡。直至车辆与护栏发生碰撞,他才猛然惊醒。万幸的是,车上乘员均系好了安全带,在事故中得到了有效保护,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后,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根据驾乘人员陈述、民警现场勘查等,依法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