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李宝智
公交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力军,本应是市民出行的“安全卫士”。然而,在宝鸡市的部分路段,公交车却因其“体积大、公司大、保险大”的强势地位,演变为横行霸道、威胁公共安全的“马路霸主”。昨天目睹一交通事故,51路公交车大转盘压道超车造成对方车辆受损,这种现象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公然践踏,更是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漠视,到了必须严厉整治的地步。
公交车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首先表现为“横冲直撞”的驾驶常态。部分公交司机在道路上倚强凌弱,凭借车辆体型庞大,肆意变道、抢行、超车,甚至长时间占用快车道。在高峰期,公交车与私家车、行人抢道的现象屡见不鲜,频繁上演“速度与激情”。更有甚者在掉头或进站时不观察路况,如2019年6月,宝鸡一辆公交车在龙山路起步时因操作不当,连续撞击其他车辆后一头扎进小区大门,造成三车受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冲击力之强、破坏性之大,足以让公众心有余悸。此类事故绝非偶然,而是日常驾驶陋习积累导致的必然恶果。
其次,“无视规则”的驾驶心理严重威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部分公交司机似乎将公共道路视为私有领地,将“保险齐全”当作横行的资本,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回顾过往案例,2010年宝鸡一辆46路公交车在下班后压“双黄线”强行拐弯,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惨剧。虽然事故中摩托车存在超载问题,但公交车违规转弯也是重要成因。公交车作为职业交通工具,其驾驶人理应具备更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但现实却是部分司机特权思想严重,在道路上“胆大妄为”,严重破坏了交通秩序。
再者,内部管理松懈与制度执行不力,是公交安全隐患的根源。尽管《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心理疏导,并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以防止疲劳驾驶。然而,现实中针对公交车司机的安全培训是否流于形式?对疲劳驾驶的监管是否到位?虽然辖区派出所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要求司机做好车辆日常保养,严禁故障车带“病”运行,但若司机在驾驶心态上不敬畏生命,仅仅硬件检查合格无异于掩耳盗铃。
公交车的公共安全属性决定其必须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而非破坏秩序的顽疾。公交车体积大,责任应更大;公司大,担当要更大;保险大,绝不是漠视生命的底气。当“公交优先”演变为“公交霸道”,公众的安全感便无从谈起。
为此,必须采取严厉措施:第一,交警部门应加强对公交车违规行为的抓拍与处罚力度,建立公交违法抄告制度,杜绝特权思想;第二,公交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驾驶员心理筛查与防疲劳驾驶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完善监督举报机制,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让市民的每一次投诉都能得到有效回应。
道路安全无小事,公交安全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绝不能让公交车成为脱缰的“钢铁猛兽”,必须用严格的监管和刚性的制度,将其牢牢束缚在安全的轨道上,还市民一个安心、有序的出行环境。
作者简介:李宝智,陕西省千阳县张家塬镇曹家塬村人,农民,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大学果树专业,为农民科技专家。现任杨凌生态农业促进会副会长。热爱文学,为宝鸡市杂文散文家协会会员,作品散发各公众平台。
千阳县“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 2013年入选“全国好人榜”;多年获得宝鸡市老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金秋”活动论文奖;分别多次获得市县镇不同荣誉称号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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