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火葬话占地
孙喜贵
火葬和火化是有区别的,许多人认为火化即为火葬,其实并非如此。区别在于:火葬是将尸体烧成骨灰,装在骨灰盒里,放在公墓或火化厂的骨灰库房中,即称火葬;火化是将尸体烧成骨灰带回去,将骨灰入棺装材再埋葬在祖坟墓里,实际还是土葬。
时下,由于重视火葬,村上死了人,村委马上通知乡(镇),立即派人监督火化。火化了不管如何埋葬,则万事大吉,同时视为火葬。如此的“火葬”现象,在部分地区和山区屡见不鲜,不仅没有达到火葬的目的、收到节约土地的效果,反而增加了主户的经济负担。
除土葬外,还有多种葬法,如火葬、树葬、花坛葬、生态葬、水葬、悬空葬等等。水葬是将骨灰撒到海里、湖泊中和高山峻岭上等;悬空葬是将棺材放入高山坡或悬崖上。但是树葬、花坛葬和生态葬,至今人们弄不明白具体怎么葬。推测:树葬是否在树上挖个口子、凿个洞把骨灰放在树中?花坛葬是否把骨灰埋在花坛里?生态葬是否把骨灰撒在山上茂密的森林中?这些问题,至今有关部门或专家没有说明具体操作方式,老百姓更是一脸懵,不明白如何实行树葬、花坛葬和生态葬。
几千年来延用土葬的葬法,不多细述,人人皆知。国家为节约土地、少占土地,逐渐减少土葬,节约土地的道理,人们完全理解。我国现有14亿多人,约18亿亩土地面积,人均1亩多土地,减少土葬合情合理又合法。
据统计(不太准确):每年土葬占地面积约15万亩(含山坡占地);公路每年占地100多万亩;铁路每年占地10万多亩;高铁每公里两旁占地约30亩至70亩;全国电线杆占地总面积达216万亩(不含新占地),坡上电线杆占地无据可查。电线杆占地,专家称为“盗洞式”蚕食土地,对土地和粮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以上几项总共占地(高铁按30亩计算)371万亩。县城以上城市建商品房和公路占地面积不计,单电线杆总占地面积216万亩(不含新占地),确实令人惊讶。以上有的建设占地百姓理解,有些建设占地则费解。
县城以上城市建商品房和修公路占地的规划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县城以上城市建的住宅小区,大部分都建有车库,有的住户买得起房却买不起车库,好多车库卖不出去,形同虚设、空空如也。公路两侧及人行道上则到处停车,行人绕着车辆拐弯走路或散步,广大市民心中有无数个不舒服和不满意。
人们不断议论:活人和死人争地盘、汽车与死人夺地盘、公路与死人抢地盘。地下车库长期闲置等于白建,把火葬节约土地作为首要选项,其它建设事业占地则顺理成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据统计,全国家庭拥有车辆52.9%,按5亿户计算,全国家庭拥有车辆达2.645亿辆。每辆车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7.395亿平方米,换算约1109250亩,仅车辆占地就超100万亩,汽车占地触目惊心。上世纪末、21世纪初建的住宅房占地面积,肯定是汽车占地几倍甚至十几倍。如此大面积蚕食土地,却视而不见、见而不管,任其肆意发展。
此外,全山区、半山区等地区,留守老人无力种地,壮劳力外出打工,导致土地撂荒。优质地、好地、大块地、中小块地等,长期撂荒闲置,无人耕种和管理,满地一人多高的茅草肆无忌惮疯长。死人只占3至4平方米的土地,却被视为“土地之宝”,致使火葬不顺民意、民众不满意、不赞同。
有鉴于此,人们期盼:提倡火葬的部门和领导,亲自下基层,住在乡(镇)或村,用半月或一个月时间走访座谈、实地考察调研,用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写成节约土地的报告,发表在报刊上,说明讲透火葬和其它葬法的利与弊,争取使广大民众心服口服、自愿火葬,并接受其它葬法,这才是推行各类葬法的上策。
作者简介:河北涉县退休干部,喜爱文学,常阅杂书,喜欢写点文字,时有作品见诸媒体及各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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