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盖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室”正式启动运行。该调解室由盖州市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盖州监管支局指导,民进盖州市基层委员会参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盖州支公司主动对接联合设立,是盖州市深化多元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具体实践。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焦仲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盖州监管支局局长王博;盖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素秋、专委宋世胜;立案庭负责人冯丰、副庭长孙艳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盖州监管支局金融消保科科长郭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营口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经理姜长禄、人伤者主管史业明;民进盖州市基层委员会主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盖州支公司总经理李超峰;民进盖州市基层委员会副主委、盖州市文联副主席吕颜平出席活动。
此举旨在落实辽宁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传统模式中存在的耗时耗力、程序繁杂等问题,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民主党派以及行业力量,打破部门壁垒,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调解室在法院和保险公司两地分设,法官可根据需要流动办公,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体现法治便民利民。
联合调解室注重“速度”与“温度”并重。对于责任明确的案件,依托保险机构快处快赔机制加速处理;对争议较大案件,由法官介入提供专业指导,促进双方依法协商解决。此举不仅大幅缩短纠纷化解周期,还有助于缓和当事人矛盾,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盖州监管支局履行监管指导职责,确保理赔过程依法合规,保障消费者权益。
未来,盖州市将继续深化该机制建设,探索将更多类型的保险纠纷及民生纠纷纳入联合调解范围,并推动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与群众法治满意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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