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敦煌赤子》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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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您听儿说
奇文“文件”中所述:“刘志军从八四年以后均未参加梁家堡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这是实话和真话。但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并未告知当年的实际情况,梁家堡支部,从刘志军“留党察看”起,从来没有通知刘志军参加过一次支部的党员大会,……文件还说,“刘志军长期不在梁家堡居住”等等。这真是一派胡言乱语。退伍军一家四口人,在生产队知青点卧居八年之久,始终不批农庄底子,让他们住在哪里?梁家堡哪里才是刘志军的落脚之地!
14:
刘志军各项事业,干的风生水起之时,正是梁家堡支部、为支部书记竞选一事,致刘志军于死地之时。……1984年九月,作者进乡办的硫化碱厂,从普通工人,一路晋升厂长,为全社乡镇企业的壮大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硫化碱厂,也是公社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分支机构,有两名公社党委委员牵头办起的社办企业。南渠大队支书张成儒;大泉大队支书张全有。两位原任厂长在厂内主持工作。副厂长付万雄,会计付有德,都是共产党员,一班人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开展工作的。
刘志军接任厂长以后,招聘的出纳员任全盛、保管员甘维森、门卫张全何。三位都是共产党员,可以负责任的说,硫化碱厂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公社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
15:
细叙起来,刘志军同志,对郭家堡公社,有五大杰出贡献。且听作者一一道来:
其一:
1978年5至9月底,经公社党委从全社十二位支书和文书中选拔,任命刘志军担任筑路基建队队长(文书兼职),全社七十七个生队,共抽调七十名青壮年社员,组成临时工程队,协助筑路工程公司,完成全社十四公路的油路铺设工程。
刘志军临危受命,他勇挑重担,安全管理,精精组织,精心施工,圆滿完成施工任务,在全社,留下了一条平坦的致富之路;
其二:
1977年12月初,由公社选派,由刘志牵头,负责起草乡政府工作报告。经过二十多天的昼夜奋战,一部四万余字的《政府工作报告》,呈显在领导面前,受到主持党委工作的马德玉书记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在郭家堡,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
其三:
在社办企业并不景气的壮态下,迎难而上,创办硫化碱厂,达到当年投产,当年见效,上缴税金和管理费,成为全乡首掘一指的优秀乡镇企业。
其四:
1985年,水利工程“三查三定”全面展开,郭家堡公社规化队,由两位前任,整理的材料无法通过捡收。危难中,规化队借调厂长刘志军第三次补充材料。刘志军独当一面,身体力行,用精确的数据,精炼的文字,将全乡十大水利工程文字资料,一一上报,被水电局政工科、于诚科长高度赞扬。这套资料,由水电局在县挡案局收藏。
其五:
参加郭家堡乡元明粉厂的行政管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马正根、厂长靳正禄两位党企负责人,从事细致入微的工厂企业管理工作。由刘志军执笔起草的工厂企业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被酒泉地区乡企处收藏。企业被省乡企局评为优质达标企业。产品元明粉被评为部优产品金奖。
16:
现在谈一谈两级党总支和党委的投票一事。
作者刘志军同志的申诉,并未设及投票表决,而要求查清“取消党员党籍”一事,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党的基层但织,无法拿出组织行为的依据,这就充分说明,对刘志军同志党员党籍处理一事,纯粹是个人行为。刘志军从乡硫化碱厂任职以来,先后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农机修造厂、在郭家堡元明粉厂、在玉门市石油局农场、在敦煌研究院瓜州榆林窟下洞子等十余家单位工作,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四十二年,并两次荣获所、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样一位赤胆忠心为党、为人民利益工作四十多年的“先进工作者”,还需要一帮不分青红皂白,不知天高地厚的“儿童团”举手表决吗?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那个人参加过八十年代初期,那时的组织生活,有什么资格举手表决?单凭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就盲目的举手表决,这就是对退伍老兵的一次深深的伤害……!!说轻一点,就是盲目和无知、愚蠢!
说重一点,就是一次新的职务犯罪!!
17:
党啊,我亲爱的母亲,基层单位,这样对待一位年过七十五岁的退伍老兵,公平何在?公理何在。我以忠心为党,为人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勤勤垦垦、竞竞业业,奉献了一生的青春热血,是不是党员,由这些不明事理的“儿童团”,举个手,表个决,就能解决问题吗?公平吗?公道不公道?合理不合理?
……他们有什么资格否定作者刘志军同志走过的路?做过的有益义的工作!!
18:
作者认为,现在的刘志军同志,是不是党员,不是看挂不挂牌子,戴不戴党徽!而是要看一个人的实际行动。这一切的一切,历历在目。我们这一代退伍老兵,是在历史上留下脚印的人!!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现在最大的问题,青年、中年、老年,三个阶段,老年人这个阶段,经济收入差距太大了。中、青年阶段,不论是公务员,还是农民,你收一万,我收三、五千,虽少也有一点可比性……老年人就大不一样了,公务员工资二十连涨,月入个几千或万,实实在在……而老年农民,失去劳务收入的机会,个人收入为零,这差距没有一点点可比性!!天壤之别啊……现在入伍的士兵,当两年兵,现金收入高达二十万元上下。谁能相信,我当兵六年,退伍费只有区区九十元……同样的天,同样的地,同一位军委主席!这么巨大的收入差距,主席知道不知道?梁家堡党总支是一级党的基层组织,那么工商局党委、修造厂党支部、元明粉厂党支部、玉门石油局农场党总支、敦煌研究院党委,难道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这些单位,参加党委组织的学习和讨论,在网络平台,发表拥护党,赞扬党的相关书稿,能不能算党的活动?总之,一位在毛泽东时代入党,在党组织直接领导下,工作(也叫劳动)了五十五年的老兵,就这样被一帮“儿童团”全盘否定……公平、公道、公正在哪里!这样草率处置一位七十年代中期退伍老兵的党籍问题合理吗?母亲能否出面裁决一下。
“实事求是”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敦煌赤子》的作者刘志军同志,十分殷切企盼,退伍老兵的党籍,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切切!!
在我们党内,人为制造冤假错案者,不会有好下场!过去是!现在是!末来还是!
作者简历:
刘志军:
笔名——
(— 丁)
甘肃《敦煌赤子》撰稿人;生于1952年5月9曰。高中学历。
原服役于陆军第四十七军,步兵一四零师,四一九团战士。曾以小说、散文及新闻报道等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陕西日报》;《甘肃农民报》;《农家女》;上海《故事会》等报刊和杂志;长篇小说《敦煌赤子》,网发在都市头条,等网络平台,颇受热心读者的喜爱和好评。
作者联系电话:
13309374620;17393731920(含微信);
注一:
凡是愿全文阅读《敦煌赤子》一书的热心读者,按装“都市头条”,或打开百度、游览器、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点刘志军作品《敦煌赤子》,即可阅读01至500节书稿全文。
注二:
作者起笔名“一 丁”
两字,敬请各位读者关注。
作者严正声明:
《敦煌赤子》网发以来,从来未发作者帐号,从未向读友要过一分钱!凡打着作者的旗号,向读者要钱要物的行为,都是骗子的非法行为!全网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注三:
作者现在的通讯地址为: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新三区38号楼二单元502室,望周知。
作者旧址: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郭家堡镇梁家堡村四组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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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