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10]法律面前不要糊弄农民,莫让农夫寒心,莫忘根本之重
在中国的历史长卷中,农民始终是最厚重的底色。他们以黝黑的手掌耕耘土地,用纯朴的心灵守护家园,以勤奋的品格支撑起民族的根基。中国革命的烽火中,是农村作为坚实后盾,“农村包围城市”的伟大战略,离不开亿万农民的舍生取义与无私奉献;改革开放的浪潮里,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打破沉寂,是土地资源的盘活激活经济,农民以敢闯敢试的勇气,为中国经济的腾飞注入了最初的澎湃动力。他们是文明的孕育者,是发展的奠基人,是最该被尊重、被珍视的群体。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一些人却渐渐淡忘了这份恩情,模糊了“三农”的重要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二字竟成了某些人眼中“落后”“无知”的代名词,更有甚者,在法律面前对农民敷衍塞责、含糊其辞。他们或是利用农民法律知识的欠缺,在权益纠纷中巧言令色、规避责任;或是在政策执行中厚此薄彼,将农民的合理诉求束之高阁;或是在司法实践中标准不一,让农民在维权路上步履维艰。这种“糊弄农民”的行为,看似占了一时的便宜,实则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底线,践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须知,农民的纯朴善良不是可以肆意拿捏的软肋,他们的默默奉献不是理所应当的牺牲。法律的天平本应人人平等,无论身份高低、职业差异,都应得到同等的尊重与保护。糊弄农民,本质上是对历史的背叛,对根基的动摇。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农民是国家发展的力量源泉。当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他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可,不仅会寒了亿万农民的心,更会破坏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既让农民蒙受不公,也让社会失去诚信与公平的根基,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忘记农民,就是忘记来路;轻视农民,就是动摇根基。愿我们都能铭记农民的贡献,尊重农民的权益,让法律的阳光照亮农村的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位农民。唯有如此,才能守住民族的根与魂,让国家的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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