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鲁先圣
少年时代的读书灯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鲁西南的乡村,依然贫穷而清苦。
我的家境,相对于乡亲们来说,虽然好一些,但是也就是吃饱肚子穿棉衣。但是,与其它家庭不同的,是我们家十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前不久,听一个亲戚谈到一件事。他见到我的叔叔,听我叔叔很自豪地谈起我与弟弟小时候的一段成长故事。
我的父亲兄弟两个,他们年龄相差一旬,兄弟两个都属羊,父亲1931年生人,叔叔1943年生人。我父亲没有上过学,靠自学认识字。但是,我叔叔是解放初期嘉祥县二中的老初中生,这在当时的农村来说是很少的,一个村子里能供孩子去读初中的没有几个家庭。
所以,当我们兄弟到了读书的年龄,叔叔对我们的培养倾注很多心血。
我们兄弟两个当时住在我家一个两间的西屋里,房子里没有床,也没有桌子。用一些砖头和土坯块围成一个长方型,里面铺上很厚的麦秸,上面再铺上席子。夏天,就把麦秸拿了,直接在地上铺席子这就是我们一年四季的床了。当时,我也就10岁,弟弟不到六、七岁岁。
我们那一带距离梁山近,尚武之风盛行,一般男人都喜欢武术,我们那里叫“拉架子”,我叔叔就会一些。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叔叔第一件事,就是在墙上钉上几本旧书,让我们每天用拳头打,练身体,壮筋骨。
叔叔又搬来几块土坯给我们垒了一个读书的桌子,用一个废弃药瓶做了一个煤油灯,我们兄弟两个,晚上就坐在地铺上,在那一个煤油灯旁读书。我记得,有很多次,因为距离灯太近,烧了我们的头发。叔叔开代销点,与村里的人都熟悉,他给我们借来很多书看。我们轮流看完,叔叔再还人家。
记得有一次,叔叔借到了一部好小说《渔岛怒潮》 ,人家只借给看一个星期。我们尽管抓紧看,在还有一天的时候,还是没有看完。最后一个夜晚,我们就彻夜一起看,看了一个通宵,小说是看完了,但是,早晨睡着了,却耽误了去上学。
在那个西屋里,叔叔教我们练习毛笔字。叔叔现在是我们村里的书法家,村里任何人家的红白事都少不了叔叔去写字。村里人家过年贴春联,也大多是叔叔的字。那时候叔叔就写一手好字。我们就在那个土坯桌子上练描红。
这样的日子,从小学一直到初中,直到上初三我们要去学校住校了才告一段落。
我印象中,当时我们练拳,几年以后,我们的拳头练成关节都结了很厚的茧子,可以不用打在旧书上,对着土墙和树木来几拳也没有问题,拳头也不会破皮出血。
读书的成绩更大,几年时间,在那个煤油灯旁,我们几乎读完了在村里能够找到的书。
记得有一次村里一位叫鲁景古的老师到我们家,看我在那里读小说,父亲说,天天迷了这些书上。景古老师说,这是好事,喜欢读书,不论啥书都有益处。后来父亲就很鼓励我们读书,家里来了人,就很骄傲地说,就喜欢看书。
毛笔字就更不用说了,我的书法就是从那里起步的,一两年之后春节贴春联,就是我们自己写了。
我与弟弟,从那个小西屋起步,一路读书学习,1982年同时考上大学,我读师范院校中文系,弟弟被医学院录取。
多年以来,我们兄弟两个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殚精竭虑,刻苦努力,取得了让长辈引以为骄傲的成绩,我成为作家、书画家,弟弟做到医院院长又到主政故乡济宁市卫健系统。
少年时代的经历,常常引起我这些美好的回忆。当时那样的艰苦条件,我们从来没有觉得苦过,那个早就拆掉了的小西屋,那暗淡的灯火,至今都是我们生命和事业的源头。
破旧祠堂教室里埋下的文学种子
我们那个村子,处在鲁西南的嘉祥、郓城、梁山三县交界处的黄垓镇境内,距离几个县城都是20多公里,算是比较偏僻的。
村里的小学叫三鲁小学,鲁氏祠堂的三座房子当教室,我们班级在最中间的一座堂屋里。课桌是土坯垒起来的,上面放一个长木板,四个同学用一个。
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校调来一个50多岁的教师,听说是个大学教授,姓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教授下放到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当了一名小学老师。
那一年我刚读四年级,正是“文革”的中期,一天上课,校长领着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走进了教室。老师说,这是陶老师,以后你们班的语文课就由陶老师教了。
校长说完就走了,陶老师站在讲台上静静地看了我们大约有几分钟,回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陶字,又写了一个淘和一个掏字。他问我们有谁认得这三个字,我们没有人能读得出。他就给我们讲起来,陶是姓,淘是淘气,掏是掏东西。我们一下子都大笑起来,班里的气氛变得轻松而活泼。这个老师与别的老师不同,我们那一堂课就喜欢上他了。
当时正值“文革”,几乎每一天都要参加这样那样的批斗会。有一次我感冒了,就没有去开会,自己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偷偷看《安徒生童话选》。正看得入神,陶老师走了进来。我慌忙把书藏起来,因为我以为这样的课外书是不允许看的。陶老师并没有生气的意思,他很和气地问我看的什么。因为已经让他看到了,也不好意思再撒谎,我就把书拿了出来。
“这样的书应该多读”,他这样对我说。我十二分的愕然。因为原来的老师说过多次,这一类书是外国的书,是禁书,是有毒的。陶老师说,我再送你一本,好好地读。陶老师出去,一会拿着一本书进来,是《伊索寓言》。他对我说,有不会的字就问他。
我把这本书视为宝贝,总是悄悄地藏着,悄悄地读。那里面的故事,带着我走进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到了后来,只要开批斗会,我就拿着书跑到校墙外的野地里去读,然后,把里面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陶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写日记,把写好的日记给他看。我给他看了几次以后,有一天他对我说,你的日记写的很好,会抓细节,会讲故事,你有文学的天赋,只要这样坚持下去,你会成为一个作家。
后来,陶老师给我一本繁体竖版的《水浒传》,很多字看不明白,他就给我一本字典,他说,不明白的就查字典对照,时间长了,自然就懂了。
在陶老师教我语文的两年里,记不清有多少篇日记和作文被他批改过,有几次,他都把我叫到他的宿舍里,告诉我,你一定要坚持读书,坚持写好作文,你将来一定会有大出息。
没有两年,陶老师就被调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我跟他读书的两年里,却在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成为一个作家”的种子。这个种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我的心灵里生根发芽,一生都在茁壮成长,从来没有熄灭过,渐渐长成参天大树。
11岁的少年
人生漫漫,有些事情经历过了,就随着岁月的流逝淡然模糊了,但有的不仅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醒目,如刀刻斧凿镂在心灵的壁上,时刻提醒着你,提示着你,成为人生的鸣镝。
年少的时候,家境贫寒,母亲常年多病,又没钱治疗。父亲每年都去闯关东挣钱贴补家用,家里的事就全靠了多病的母亲。
母亲身材并不高大,且因多病及其瘦弱,但每天依然要按时出工,同生产队里的男劳力一样去10里外的洼里干活挣工分,常常很晚才回来。母亲不论什么时候到家,都要拖着疲惫的身子做饭、烧猪食、洗衣服。有时实在支撑不住,就用一块湿毛巾缠在头上。看着母亲蜡黄的脸色和劳累的样子,我心里十分难过,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颤,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挣钱给娘治病不要娘去劳作呢?
我与邻居家小三是好朋友,小三的哥哥养了一对长毛兔,每两个月就可以卖一次兔毛。小三告诉我,一次他能卖三四快钱。我想我要是养一对,不是可以挣钱了吗?小兔又不吃粮食,只要自己割草就行了。我和姐将过年时父亲给的8角压岁钱全部拿出来交给了小三的哥哥,请他代买。第二天就买来了,只花了五角钱。我就在北屋墙下仿造小三家的样子盖了一个兔窝,开始养兔了。每天傍晚放学后,放下书包背个柳条筐到村外割小白兔爱吃的水稗草。母亲看我养兔很高兴,但总担心被我养死,常常提醒我掏兔粪铺干土。其实我早就从小三哥那里学了好多养兔知识,母亲说的早已都做了。小白兔长得很快,三个月就已三斤多重,可以剪毛了。我和姐姐把小兔带到小三家请小三哥帮助剪毛。我和姐姐都不敢,总担心剪了兔皮。
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成为我此生永不会忘记的日子。我把兔毛交给收购站那个大胡子的时候,不敢猜测他能给多少钱。我看着他把兔毛翻来覆去地检查、过秤、打算盘。一会儿,他说:五块八。说着,把很新的一张五元币和几张碎币递给了我。我没有来得及数是否对错,接过钱一溜烟往家跑。跑到村口,我忽然停下了,心想,母亲身体不好,把钱全交给她,她又存起来不买吃的,怎么办?应该买点好吃的让母亲补身子。我又返身向镇上跑去,花一块五毛钱买了一个很大的羊架!
那一夜母亲、姐姐和我都没有睡好。
我还清晰记得,母亲熬着羊骨架,泪水不断地流下来。我知道那是母亲从未有过的喜悦之泪。
那一年,我11岁。
闹钟拨快了一小时
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我人生的拐弯处,在我处于迷惘的路口,在我犹豫不定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力量出现在我的面前,指引着我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
那是我刚刚读初中的时候,我要到距家五六里路的镇中学读书。从镇上到我们村之间,有一条田间小路,小路两旁多是附近几个村里的坟地。坟地里有很多粗细不匀的柏树,因为有祖坟地里不砍伐的说法,有些柏树不知存活了多少年。高高矮矮的坟茔之间,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野草。即使是白天,走在小路上,也有那种恐怖阴森的感觉。村里一直流传着很多有关小路上的鬼魂故事,即便是成年人夜晚也不敢单独走这条小路。
我上学去必须走这条小路,如果走大路就转得太远了。学校早晨六点半钟上早操,我六点钟起床,半个小时的时间正好能在集合之前赶到学校。开学的时候是秋天,早晨六点钟天就亮了,小路上早就有了晨起赶集或者下田的人,我就一个人到学校去。可是不久,天亮的就晚了,离开家门的时候,天空还是漆黑一片。母亲担心,就让父亲送我。我发现走了一半路的时候,正好到了坟地较多的地方,天也就亮了。
后来我就坚持不让父亲送了,短短的十几分钟,壮壮胆子就过去了。
不久以后的一天,我正睡着,闹钟响了。我一看到六点钟了,就赶快起床往学校走。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感觉今天有点异样,天似乎比前几天黑得很,也凉许多。但也没有细想,只想可能是个阴天,就大着胆子往前走。
走着走着,我就感觉不妙了。前几天的时候,走不多远天就开始发亮,今天怎么越走越黑呢?天空漆黑一片,路两旁的柏树黑幽幽的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平日在村里听大人讲的那些妖魔鬼怪的故事在眼前晃动起来。我害怕极了,凭借对地形的熟悉,知道正好到了一半的地方。怎么办呢?回去吧,走了这么远了。
我想,反正走了一半了,就豁出去了,往前走。就这样,自己给自己壮着胆子,不觉间就到了学校。到了学校,才五点半,我知道是我家的闹钟出了问题。
坐在教室里,我一方面为刚才的经历后怕,同时又在想,自己这一路走也没有看到有传说的那些鬼魂出现,看来大人们讲的那些吓人的故事都不存在,那只不过是大人们瞎编了来吓胆小的人罢了。
后来,我干脆故意早起,故意在漆黑的深夜到小路上去,到坟地里去,结果更印证了我的想法。这一段经历使我一生受惠不尽。从此我相信,世间本没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没有什么逾越不了的困难,畏惧,害怕,是因为你不了解它,你没有面对它。
很多年以后,父亲告诉我,那一次,是他故意把闹钟拨快了一小时。
快乐的乡村夏日黄昏
在乡村,一到了夏天的黄昏,就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吸引着走出家门。到村边的树下面,到河边的堤坝上,去捉爬爬。
在城市里,蝉一般是叫做知了的,而蝉的幼虫叫知了猴。在我的老家鲁西南就不同,蝉叫嘟了,而蝉的幼虫叫爬爬。吃过晚饭,要么是伙伴们邀在一起,要么是由哥哥姐姐领着,喊着去捉爬爬了,一阵风似的跑出家门。
有一件事情到现在也弄不明白,为什么爬爬总是到了太阳落山以后才从地下钻出来,为什么白天它不出来。它在地下,看不到上面是白天还是傍晚,它怎么掌握得这样准时,总是在黄昏的时候爬出来呢?小时候,就这个问题我问父母、问哥哥姐姐多次,但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反正大家都知道一点,只有到了太阳落了以后,爬爬才开始从地下露出头来。
并不是所有的树下面都有爬爬,只有几种树的附近比较多,像杨树、柳树、榆树,其它的树附近就少了,而椿树的下面没有。它就在树冠所能够覆盖的范围以内,离开了这个范围,就肯定没有。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这些常识却在小小年纪就掌握了。
爬爬从地下往外钻,最初是在地表出现一个很小的洞。只要有了经验以后就会明白,爬爬的洞与其它诸如蚂蚁的洞有根本的区别。蚂蚁洞是那种一看上去就很细窄,洞口比较规则,上下粗细均匀的。而爬爬洞却不同,洞口比蚂蚁洞大,不规则,一看就发现洞口里面很阔大。而且很多时候是在洞口露着爬爬的尖鼻子,或者露着正扒着洞口的两只小爪子。想抓出它来十分简单,一个手指往洞里一伸,它的两只小爪子就抓住了,一带就带上来了。有个别的也很狡猾,你一伸手,它马上就缩回去了,而且会赶紧扒周围的土掩埋自己的洞穴。你的动作稍微慢一些,你再伸手到洞里,就发现它已经没有了。所以,我们都是带着一个小铲子,任凭它怎么狡猾,从洞的一侧一铲下去,爬爬洞就暴露无疑了。
天很快就黑下来了。黑天以后,爬爬就都钻出了洞穴,向着树的方向爬。我想,我的故乡一带之所以把它叫爬爬,大概就是根据它这个阶段的特征叫的。如果在松软的沙土地面上,它就很难逃脱被抓住的厄运。因为它爬行的时候在地面上留下了一道很清晰的痕迹,顺着那痕迹去找它,不论它爬到了哪里,都是跑不掉的。但在比较硬的地面就很难说了,你发现了一个新鲜的洞,但却不知道它爬向了哪个方向。尤其是在树比较密集的地方,它钻出地面以很快的速度爬到了树上,钻到了树叶下面,你就很难发现了。
在盛夏的时候,一般一个傍晚能够捉到几十只。回到家里,母亲就会用盐先淹起来,次日的中午,或者油炸,或者切碎了拌以鸡蛋和葱叶蒸,都是农家孩子难得的美味。
捉爬爬的经历过去很多年了,但回忆起来还是历历在目,还是觉得那么饶有趣味。
村北的水塘
“翻坑”是乡村里的大事。
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大都不明白“翻坑”的意思是什么。“翻坑”就是说坑塘里的水被抽干露底了,可以抓鱼去。
我们村北的坑塘,我是再熟悉不过了。这是我们村最大的一片坑塘,方圆有上千米,小时候是我们最常去玩耍的地方,夏天洗澡游泳,冬天滑冰,而且印象中很少干坑过。我记忆中,我在故乡生活的18年里,这片坑塘真正“翻坑”也就是三五次。因为面积大,水也深,每一次都是用抽水机抽很多天才把水抽干。快抽干水的时候,鱼都露出头来,村里组织人把大鱼逮上来之后,那些小鱼小虾就留给孩子们了。每当这样的时候,差不多村里的男孩子们都会到坑塘里去逮鱼,也经常会有一些大人逮剩下的大鱼被孩子们逮上来。
每当这样的时候,村里就像有盛大的节日一样热闹,中午和晚上,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飘出炖鱼的香味。
每当这样的时候,满坑塘里都是孩子,孩子们不仅仅衣服上都是污泥,脸上,头发上也是污泥,看不出面容,都在那里低头捞鱼。不时有孩子喊:“逮一条大的”!然后,就把鱼送到岸上来,交给自己的家的人,然后再回到污泥里去继续。
一直到黑天,我们都依然兴致勃勃。
很久以来,很多年了,我们已经见不到过去岁月里原生态的生活情景,见不到原生态的四季流淌的河流,见不到这种原始的捕鱼的方式了。村前的小河已经干枯了很多年了,即便是雨季的季节里,水流也不是很大,也完全没有我小时候夏天可以游泳,冬天可以滑冰的情景了。
我们已经有多久没有仔细聆听过一声鸟鸣,没有认真欣赏过一朵野花,没有倾听过大风从树梢刮过的声音?我们已经习惯了人们对于自然的破坏,已经习惯了那些看起来精致的人为的景观,却忘记了大自然里原来一直存在于我们记忆中的美好。
我很高兴故乡的土地上依然保留着这样一片童年记忆中的坑塘。村里人告诉我,因为坑塘在村北,而我们村这些年一直是往靠近公路的村南发展,所以这块坑塘就保留下来了。如果坑塘是在村南,恐怕早就填平建房建厂了。
我去过无数的地方,我印象中的原生态的大自然面貌是少之又少了。我想,不论社会发展到哪一步,我们都应该给后代留一座山,留一方水,留一条河,留一片树,让我们的子孙还能看到大自然本来的风景。
故乡的清晨
一直到今天,在城市生活了40多年了,我依然对故乡的清晨难以忘怀。
现在城市的清晨,从林立的楼群中走出来,希望能够寻找一丝白天所没有的宁静与清凉,到处是小商贩的叫卖声,到处都是人,空气中弥漫着清洁工扫起的尘土,所有的心绪荡然远逝,只好匆匆地躲回到楼群中去,在自家狭小的阳台上,面对着那一天空,怀想乡间的清晨了。
故乡的清晨,那是怎样的宁静清丽的景色?大地似乎还是沉浸在她的梦境中,天空飘浮着一些镀了金边的云,庄稼却像哨兵一样安静地站立着,树梢都纹丝不动,每一株树都有是一处绝美的风景.静穆庄严的大背景下,所有的树,都成了色彩浓重的油画中醒目的景致。这个时候,会有星星点点的人从村子的不同方向走出来,提着鸟笼的,挑着担子的,背着草筐的,手拿铁锨的,偶尔还有一两声民间小调在空气中传扬,但却不知是从哪一个人,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天空是那种纯净的蓝,大地是刚刚被清水洗过的浓绿,星星点点的人便成了这幅巨大的油画中流动的颜色,画就鲜活起来了。有时候会有一缕缕风吹来.风吹来的时候,大地立刻就浮动起来,庄稼都活起来,树梢摇摆起来,庄稼都活跃起来,鸟儿都有飞了起来,大地一下子就欢快地醒来了。
春天的清晨是最令人神往的.天空没有云彩遮挡着,一望无垠.小河的水都散发着凛冽的清凉.有极少的野花开放了,空气中便飘散起一丝丝芳香。
夏天就是另一番韵致了,似乎在一夜之间,原野都让庄稼占满了.高秆的作物阻挡住了远望的视线.这个时候的清晨,走在乡间的小道上,不仅仅有白天所未有的宁静与清凉,还增添了大自然的静穆、庄严与神秘。
大自然一下子丰富起来,不像春天那样一览无余,变得难以揣测端详。夏天的清晨往往被农人们过早地打断了宁静,农人们趁着清晨的凉爽忙忙农活,太阳一高就躲在村头的树阴下乘凉去了。
秋天的清晨没有了宁静与安然,到处是忙碌的喧器与热闹,因为这是收获的季节了。但你只要稍稍注意下天空,就会发现秋天的天空是那么澄澈与高远。湛蓝明丽的苍穹下,白云悠悠,有时会有一排排人字形的大雁向南飞翔。 我最喜欢乡间冬天的清晨,尤其是有雪和时候。大地白茫茫一片,所有的树,都银装素裹。那些丑陋的土丘,那些龌龊的柴草垛,突然间都变成了一个个美丽的蘑菇。走在白雪覆盖的小路上,听着脚下有节奏的吱吱声,一种欢快的情绪便从心底浮上来。 在乡间的时候,只要是有雪,我一定早起去看雪。
我喜欢故乡那恢宏的苍茫,那无垠的辽阔,那洁白的高雅,那摄人心魄的壮美。 故乡的清晨,沐浴人的身心,洗涤人的灵魂,那是我永远的精神原乡。故乡夏日的雨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而且十有八九会伴随着狂风雷电,翻江倒海,顷刻之间,天地之间就是汪洋一片。
我喜欢这种来势汹汹、摧枯拉朽、气势磅礴的声势。
在城市里,这样的雨会让一个城市的指挥系统如临大敌,下水道堵塞,河流外溢,楼房进水,道路不畅,车辆搁浅,低洼的地区出现淹没的危险。甚至,出现人命的事情也常常发生。济南就曾经发生过护城河水倒灌进商场的险情。因此,只要一到雨季,济南无论是领导者还是老百姓,就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
在故乡就不同了。碧绿的旷野上空,片片浓重的乌云铺天盖地赶来,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一声震天的响雷,天地之间立刻被瓢泼的雨幕所覆盖了。每当这样的时候,所有农人的脸上都会露出由衷的喜悦。饥渴的田野如饮甘霖,干涸的河塘焕发生机,牲畜、鹅鸭、羊群都为这样的雨欢呼雀跃。对于乡村来说,雨就是金钱,就是生命,就是收获和希望。雨天,是农民快乐幸福的节日。
在故乡生活的时候,只要是这样的雨天,伙伴们就会披上蓑衣,拿了小网子,集合起来往场院里跑,往田野里跑,去小河边。先是在场院里打雨仗,大家根本就不惧怕雨点的威力,在雨中尽情地奔跑,尽情地嬉戏。待雨下过一会以后就去与坑塘相连的小河边。田野里的雨水顺着河道流下来了,河塘里的鱼儿见了新水就会逆流而上,大家就用小网子捉鱼了。
可是,在城市里,如果在这样的雨天,恰好赶在了雨中,就好象一个落荒而逃的人,狼狈不堪。07年济南的7月18日下了百年不遇的雨,我就恰好开车在路上。平日里一刻钟的路程,走了大约3个小时。整个城市的交通完全陷于瘫痪。到处是堵塞的车辆,到处是横流的污水,到处是抱怨的声音。
城里的人很少有人念雨的好,大家多看到的是行路的不便。现在,因为淡水的日益匮乏,见了这样的雨,大家有时也会想起郊外水库里蓄水的增加,也不免对这样的雨有些好感了。
但是,在故乡,多数的时候,下雨都是好事。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很多次,面对一场大雨,父亲总会说:这场雨千金难买。
我很喜欢夏天夜晚的雨。不论雨的大小,做完了一天的事,听着窗外的雨声,自然生出“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意味,顿添一分悠然和诗意。如果看书,自然想起明末东林党人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竟然有了一个古代读书人忧国忧民的情怀了。如果这时恰好有朋友来访,平添了“风雨故人来”的情致,沏上一壶龙井茶,谈诗论画,岂是神仙比得了的风雅?
故乡夏天的雨,最美的时刻自然是雨后。乌云退尽,大风停歇,空气清新,万物如洗,所有的树木花草都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如果,能够再赶上看见绮丽的彩虹,从地平线的一端架到另一端,美丽的七彩在天空美仑美奂,天地之间的景色顿然鲜亮无比,而且增加了几分妖娆和神秘。
有雨,生活才有情致,人生才有诗意。
作者简介:
鲁先圣,作家、书法家、画家、文化学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诗学会会员,教育部十一五课题组文学专家,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委,山东省作家协会散文创作委员会委员,2024年被济南市委评为省级高层次领军人物。《读者》《青年文摘》《意林》《特别关注》《思维与智慧》《语文报》等知名报刊签约作家,多家报刊专栏作家。散文集《持续地敲门》 获得第十八届全国孙犁散文奖、2009年度冰心图书奖,随笔《法兰西的良心和尊严》获得第五届(2015)鲁迅杂文奖特等奖,获得2024年齐鲁散文奖。
编辑:王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