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卧室是什么地方?是加班狗回去瘫倒的“安全屋”,是打工人唯一可以脱掉社会面具的“更衣室”,是小情侣说悄悄话的“隔音舱”,更是夫妻俩加深感情的“幸福秘境”……
“格格”权力再大,也不能乱闯我的卧室
撰文丨马国军
满清王朝的“格格”权力之大,大到可以“无法无天”“随所欲为”。
近日,针对深圳网格员越界闯入居民卧室拍照事件,网友给网格员们封了一个“格格”的称号,我认为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
据多家媒体1月12日报道: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网格员深夜上门检查消防安全遭拒,仍强行进入居民卧室、卫生间拍照。居民认为此举不仅扰民,也涉嫌侵犯居民隐私。

▲新闻视频截图
“网格化管理”原意是把城区切成“小方格”管理,精准为居民服务。结果某些网格员把“小方格”视作自家“冰箱”,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本来是经过严格培训后的“精准服务”,结果却秒变“精准窥私”。“网格”看似成了“天罗”,其实成了一道权力“任意门”。
我们知道,住宅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格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住宅权的法律保护体系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将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定为犯罪。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针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较轻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这样就形成多层次保护机制。
对于网格化管理,某些基层部门自制“内部手册”:“确需进入居民住宅,可联系社区民警、锁匠协助。”网格员则手握“尚方钥匙”或“万能撬棍”,即可破门而入,结果引起投诉。
住宅卧室是什么地方?是加班狗回去瘫倒的“安全屋”,是打工人唯一可以脱掉社会面具的“更衣室”,是小情侣说悄悄话的“隔音舱”,更是夫妻俩加深感情的“幸福秘境”……
如今却被“格格”们用一双“公家手”掀开被子、打开镜头,像把最后一厘米“遮羞布”扯成欢迎领导的横幅,公开示众。
早前很多人买房、租房,会先问:“隔音好吗?”如今可能得加一句:“网格员会闯门吗?”当安全感被切成小格,人就变成了随时被点开的“盲盒”。
面对基层工作的复杂性,总是有人和稀泥:“基层工作很辛苦、不容易,大家多体谅。”但辛苦不是豁免证,越基层,越该守住法律的边界。今天能闯卧室,明天就能查手机;今天能拍床照,明天就能翻病历。“基层”一旦成了“基层法外”,上面千根线,下面就会织成一张“非法之网”。
人类学会造门,比发明货币更早。门是身体的外延,是尊严的象征。门的第一块木板,不是为了防风,而是为了宣布:“我是我家的国王。此处开始,未经邀请,请勿用眼睛、脚、权力或好奇心踏入。”
这就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可现实是,一旦“公”字后面加上“权”字,同时又缺了“限制”,它就变成一匹疯马,随时可能踩过门槛,把“私”踏碎。深圳网格员掀被子拍照,京城物业连夜刷开密码锁查群租,某地把“时空伴随者”的门磁装到独居女孩卧室,理由都冠冕堂皇:“防火”“防疫”“防盗”“防诈骗”……结果风险没防住,却把私人空间变成“公共走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文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则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
法律文字很硬,现实却常被“格格”们当成“墙纸”,全然成了“装饰品”。
我们不要漂亮的“墙纸”,我们需要把法律变成“防盗门”,并且装上“三把锁”:第一把是“程序锁”,进门必须提前书面告知,业主可以拒绝;第二把是“影像锁”,任何执法记录,必须给当事人观看并同意加密拷贝,否则销毁;第三把是“责任锁”,越界即按“非法侵入住宅”立案,不以“整改”代替刑罚。
法律不落地,私人空间就永远只是没有“锚点”的“避风港”。所以要“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刚性约束。“格格”们最狡猾的话术,是把卑鄙的“窥视”包装成群众的保护神:“为了你的安全,我们要进门检查。”听起来像某个银行柜台的“防诈”职员,但做起来却像盗贼。
(作者系浙江省杂文学会理事)
责任编辑: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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