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法院夏小华法官,只保护清平村委会的利益!却不保护海南富莱德实业有限公司的利益。李懿轩作为一名慈善家、企业家、歌手,他多次反应问题都没有得到过海南儋州法院的保护,李懿轩租赁的清平村委会的这栋楼实属违建违法,2020年庞国强和清平村委会吴照奇书记起诉李懿轩的公司后,当时儋州法院就把租赁合同都废除过了,2025年8月份庞国强和清平村委会又起诉李懿轩的公司要占用费2百多万,本来这栋楼是违建违法的,他们这种不合理的诉求,儋州法院立案庭竟然还是立案了。
2025年10月11日开庭的时候,李懿轩向儋州法院夏小华法官提供了儋州周边有房产证的租赁合同,每平方房租才3元,也是做家具大卖场生意的租赁合同,提供了复印件两份,可夏小华法官还是按废除合同后的,以前清平村委会补充协议合同,去判决李懿轩的公司每平方按10元赔偿支付给庞和清平村委会的!本来这种情况就严重影响到李懿轩公司的司法诉求不公!2026年1月6日,李懿轩开庭后又把补充证据材料,李懿轩通过邮政快递寄给夏小华法官了。但是夏法官判案的时候都没有被采纳,判决书也没有提到这个事实证明材料的事情,可出乎意料的还是按照庞国强和清平村委会废除过的2020年补充租赁协议,按原来儋州法院夏小华法官判决书2022年7月4日的儋州法院一审判决书的标准去判决的,其实按这原本就不合理的判决书去判的。因为庞国强和清平村委要的占用费就不合理,他们要的占用费比合法的房屋租赁都高出五倍左右,很明显他们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们违背了儋州市场租赁定价权!高出了儋州市场定价权。那时候夏小华法官就是这样去判的,后来李懿轩也上诉到海南二中法院,同样是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意识,海南二中法院审判长赖永驰,审判员叶玉华、平英梅于2022年12月9日判决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令李懿轩心寒流血!一位儋州好人李懿轩的公司遭遇到了不公平!
🉑现在令人费解的事情发生了:庞国强于2025年5月28日,儋州那大镇东风路派出所的警员把他的庞国强的户口注销了,又把庞国强的名字都改成了现在的庞进辉,大家都知道,如今国家法律严令禁止个人改名字,儋州法院夏法官说庞进辉是庞国强的曾用名,李懿轩说他一直都是庞国强,原来签租赁合同和起诉我的时候都是庞国强,身份证就是庞国强。可2025年再次起诉李懿轩的公司时候,庞国强以庞进辉的名字起诉李懿轩的公司。可没有想到的是庞国强把户口从广东迁过来海南儋州的时候就把他的名字改为庞进辉,儋州东风路派出所的警员现在提供给李懿轩和儋州法院夏法官的是如今的庞进辉身份证复印件,难道说这不让人生疑吗?
更令人费解的事情是海南儋州法院2026年1月14日一审判决书下来了,儋州法院法官夏小华判决李懿轩的公司不到一年的时间竟然要李懿轩公司占用费63万多,试问儋州法院夏法官他这要比正常的有房本的还高出五倍左右的依据及公平正义在哪里?儋州法院夏小华法官的判决明显是地方保护主义啊!其法理严重不公平啊!他违背了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海南儋州的营商和投资环境!李懿轩呼吁社会、媒体曝光后能引起国家纪检、监察部门领导重视!早日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
最终希望能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和支持,期盼还海南儋州好人李懿轩的海南富莱德实业有限公司一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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