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
文/乔玉璞(山东阳谷)
《五杂俎》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以镶嵌金玉器物为业的匠人,回家途中,遇一老虎爪子上扎了根大竹刺,趴在地上呻吟。匠人毅然为其拔掉竹刺。老虎为报答救命之恩给他衔来了一只鹿。匠人救虎于危难,动机只是行善,不图回报,却意外得到了回报。可见,多做善事,与人与己都是好事。
儒家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种玫瑰者得花,种蒺藜者得刺。
春秋时期,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一爱妾。每逢出征,必嘱儿子魏颗:“我若战死沙场,你一定要把她嫁出去,我死也瞑目。”不久魏武子病重,又嘱魏颗:“此女我所爱惜,必用以陪葬,使我泉下有伴!”说完而死。而魏颗并没有照父亲临死前说的去做,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留一生路。后来,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两军正在激战之时,突见一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杜回,使其站立不稳,摔倒在地,当场被魏颗所俘,秦军大败。原来,这是魏颗父亲小妾的父亲前来助战,以报不杀女儿之恩。这就是“结草报恩”的故事。
《水浒传》中这样的故事很多。鲁智深因为解救了金老父女的困厄,而招致官府通缉,但在紧急关头却得到了金老的帮助,得以在五台山托身,最后修成正果。林冲也正是无意中帮了李小二,李小二知恩图报,让林聪在草料场大火中脱身,得以手刃仇敌,报了大仇。宋江因为平日里扶困济贫,乐善好施,在江湖上获得了“及时雨”的美名。每当他危难之时,总有人急匆匆地赶来帮助。在浔阳楼题反诗犯下砍头之罪,但在解押途中,被梁山好汉相救。
相反,多行不义必自毙。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对庄公当国君极为不满,积极扩大自己的封地,时刻谋逆篡位,而且在自己封地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祭仲告诫庄公,共叔段势力现在已经发展得很大了,应当及时把他给做喽。庄公则说:不义之事做多了必然自取灭亡。你姑且等一下就知道了。庄公对于共叔段的图谋早有准备。后来,趁其向外征讨的时候,出奇兵一举收复其封地,封地没了,共叔段走投无路自杀身亡。共叔段有两不义:欺压封地百姓是不义;妄图篡夺哥哥君位是大逆不道,为大不义。在当时,君位继承都是“嫡长子继承制”,谁触犯这一条就是犯天条。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想作死,留不住。多行不义必自毙。
孙膑与庞涓是同学,他对庞涓一向没有任何恶意,真诚相待,爱护有加,视其为手足;而庞涓因孙膑比自己有才而羡慕嫉妒恨,屡次设计陷害,使孙膑失去了双脚。最后,孙膑不得已起而反击,巧施妙计战胜庞涓,不得已将其杀死。这一切都是庞涓多行不义自酿的苦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有时也并不“立竿见影”,作恶者也许会风光一阵子,但是终逃脱不了自毙而遗臭万年的下场。这叫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恶者即便没有立即得到恶报,也往往有一种潜在的或不自觉的精神上的歉疚、愧恨、烦恼、不安或畏惧。而不良的心理状态会导致不良的生理状态。所有这些不良的心理或精神状态和由此导致的生理病态,本身就是对作恶者的一种无形的惩罚。
相反,那些为善之人所受到的感激、崇敬和自我精神满足、心情愉悦,则是一种对为善者无形的奖赏和回报!
种下仇恨,收获报复。正如企业家曹德旺所讲述的那样:你每天每小时每一分钟所作的事情,就是你盖起人生大厦的每一块砖。这会儿你干了坏事,这块砖就是破损的,将来虽然你可能大厦盖得很高,但是这块破损的砖,其实是一个永远存在的隐患,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直接导致这个大厦倾覆。
活在人间,还得向本故事中为老虎拔竹刺的匠人学习,见人危难,就要施救,积德行善,会有好报;在平日里,不遇人危难,也要多做善事,也会有善报。

作者简介:乔玉璞,山东省阳谷县作家协会会员,公开发表教育专业论文30余篇,主编校本培训教材4部,与他人合作出版论著5部,现喜爱散文写作,公开发表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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