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评定各级干部等级的指示》,对地方与军队干部统一进行了行政评级,此后在1955年又做了个别调整,并正式实行了军衔制与行政级别工资制。
当时的行政级别,行政一级相当于现在的正国级,行政二级、三级略相当于副国级,行政四级、五级略相当于正部级,行政七级至九级略相当于副部级,行政十级至十三级为厅局地师级。行政六级则类似于军队的兵团职,可就高为正部,也可就低为副部,地方上正省(部)职多有行政六级者。
【当时共有三十多个省份,十几个直辖市,还有像苏北行署区、昌都地区这样的省级行政单位,地位与现在的省市自治区相比是有所不如的,1937年入党的辽宁省长杜者蘅只评为行政七级,行署级正职最高也就行政八级。】
行政一级
国家主席、副主席、(政务院总理)被定为行政一级。共有毛泽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孙中山夫人)、李济深(代表民革)、张澜(代表民盟)、高岗(以上副主席)、周恩来(总理、中央书记处书记)八人。
【根据1952年3月与7月政务院两次公布的各级干部的津贴费或工资表制定的行政级别标准,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的行政级别与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的行政级别均为行政二级。但实际操作中,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周恩来与陈云(1946年补选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50年任弼时去世后递补为书记)都评为行政一级,但陈主动将自己降至行政二级。——此处据朱佳木的回忆:
建国后,干部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有关部门鉴于他是当时中央书记处五个书记之一,把他的级别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同志一起定为一级。他给中央组织部的领导打电话,要他们把自己定为二级。他说毛刘周朱是处于第一排的,他不能和他们放在一起。
高岗因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职务评为行政一级,但政治待遇仍按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标准执行,低于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书记。】
行政二级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当时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有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55年调级时政协职务不再列为指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被定为行政二级。党内职务参照政府职务评级,政治局委员对照副总理,一般评为行政二级;中央委员对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一般评为行政三级;中央候补委员参照政务委员,一般评为行政四级,个别人按其兼任政府职务高评或低评一级。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
政务院副总理:
董必武(第一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
陈云(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自降为行政二级)、
郭沫若(无党派,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黄炎培(代表民建)、
邓小平(1952年8月任命,原为行政三级)。
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民盟,兼全国政协副主席)。
彭真,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分党组干事会副书记、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兼市长,按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政治局委员待遇评为行政二级。
康生,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山东分局书记兼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按中央政治局委员待遇评为行政二级。
陈叔通,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享受甲级生活补助的高级民主人士。(55年时新一届政协副主席不再视为调级标准。)
十四世(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政协常委,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人大内西藏代表明确为行政二级。
【罗荣桓时任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但实职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并兼任总干部(管理)部部长,与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一起负责军内干部评级工作,最高人民检察署由党组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六如代理检察长职务。罗荣桓的军内评级是大军区司令、政委级,一般换算为政府系统的行政三级。】
行政三级及以下
1954年全国人大正式召开,政务院改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一般评为行政一级至三级。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共中央地方局书记、大区(军政委员会)主席一般评为行政三级。计委副主席(1954年前计委与政务院同级)、政务院各委副主任(共四个一级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前三个委员会都由副总理兼任)一般评为行政三级至六级。
政务院秘书长【事实上李维汉与习仲勋两人因为地位特殊都是行政三级)、政务委员一般评为行政四级,中共中央地方局副书记、大区(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一般评为行政四级至六级。
政府各部会部长、大区(军政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一般评为行政五级。
省(直辖市)正职、政务院副秘书长一般评为行政五级至八级。【省正职行政级别最低者如1937年11月入党的辽宁省长杜者蘅为行政七级。】
政府各部会副部长,署、行正副长,政府办公厅正副主任,政务院厅室正副主任局正副局长,两高正副秘书长,计委正副秘书长,各委正副秘书长,大区(军政委员会)正副部长,省(直辖市)副职,政务院各委委员一般评为行政六级至九级。
行署级正副主任、正副市长一般评为行政八级至十级。专员级正副专员、正副市长一般评为行政十级至十四级。
【55年之后职务对职级不再有大的影响,56年起行政七级以上不再调升;60年起,行政十级以上不再调升,个别必须调整的则特事特批。如柯庆施58年补选为八届政治局委员,三届人大加副总理衔,但始终仍是行政五级。】
张闻天,时任驻苏联大使,唯一一个中央政治局委员但评为行政三级者,1955年1月回国就任外交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
郑位三,1948年之后因病休养,以七届中央委员的政治待遇评为行政三级。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周恩来,兼政务院总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以上行政一级
陈云,兼政务院副总理,以中央书记处书记待遇可评为行政一级,自降为行政二级
林伯渠(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
董必武,兼政务院副总理
郭沫若(无党派),兼政务院副总理、中国科学院院长,第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黄炎培(民建主席),兼政务院副总理,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沈钧儒(民盟副主席、主席),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彭真(北京市委书记兼市长),兼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副书记、书记
康生(山东分局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
陈叔通(无党派,后筹组全国工商联并任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
邓小平(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52年8月起兼任政务院副总理(评级从行政三级升至二级)
——以上行政二级
林彪(中南局第一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彭德怀(西北局第一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陈毅(华东局第二书记,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贺龙(西南局第三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叶剑英(中南局第二书记、华南分局第一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广东省政府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刘伯承(西南局第二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徐向前,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聂荣臻(华北局第二书记),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罗荣桓,兼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以上军方,彭与林为军委副主席、总司令级,类比于行政二级;其余七人为大军区司令、政委级,类比于行政三级
薄一波,兼政务委员,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
何香凝(女,民革中常委),兼最高人民检察署委员
吴玉章(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
赛福鼎(新疆自治区党委第四书记,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饶漱石(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陈嘉庚(无党派),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邓子恢(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后兼任国家计委副主席
乌兰夫(内蒙古分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徐特立(中宣部副部长)
蔡畅(女,全国妇联主席)
刘格平(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回族),民族事务委副主任委员
马寅初(无党派,浙江大学校长、北京大学校长)
林枫(东北局第一副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马叙伦(民进),兼政务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张云逸(华南局第二书记,广西省委书记兼广西省人民政府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高崇民(民盟中常委,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沈雁冰(无党派),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司徒美堂(致公党主席,洪门元老)
蔡廷锴(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主席,后并入民革),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习仲勋(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中宣部长),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后兼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务院秘书长
彭泽民(农工党副主席)
张治中(民革中常委),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傅作义(无党派),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李烛尘(民建副主任委员)
李章达(救国会中常委、民盟中常委、民革中常委兼秘书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广州市副市长),1953年12月9日去世
章伯钧(农工党主席),兼政务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程潜(民革中常委),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张奚若(无党派),全国政协常委
陈铭枢(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后并入民革)
谭平山(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总干事,后并入民革),兼政务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难先(无党派,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柳亚子(民革中常委)
龙云(民革中常委,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以上行政三级
李立三,兼政务院政务委员,唯一一个评为行政四级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李立三低评可能与他主持全国总工会工作受批判有关,1950年11月被解除了全总党组书记的职务,专任劳动部长。】
李锡九(民革中常委),兼最高人民检察署委员,1952年3月10日去世,未评级。
张东荪(民盟秘书主任),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1951年因出卖国家机密嫌疑免职。
政务院秘书长与政务委员
政务院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由总理1人、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1人、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15人为政务委员,1950年4月增加李富春为政务委员。
政务院秘书长:
李维汉(1949年10月-1953年9月,中央统战部长),兼全国政协秘书长,行政三级
习仲勋(1953年9月—1954年9月,中央宣传部长),行政三级
政务委员
谭平山:行政三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章伯钧:行政三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兼交通部长)
马叙伦:行政三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兼教育部长)
薄一波:行政三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财经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财政部部长)
李立三:行政四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兼劳动部长)
陈劭先:行政四级(民革中常委)
王昆仑:行政四级(民革中常委,兼北京市副市长)
罗隆基:行政四级(民盟副主席)
章乃器:行政四级(民建中常委,1952年8月任粮食部长)
邵力子:行政四级(国共和谈代表)
黄绍竑:行政四级(国共和谈代表,桂系巨头)
谢觉哉:行政四级(兼内务部长、政法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
罗瑞卿:行政四级(兼公安部长、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同时任职军委委员。在军队评级为军委委员级,任公安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曾山:行政四级(兼纺织工业部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财经委员会主任)
滕代远:行政四级(兼铁道部长,铁道兵团司令员兼政委)
李富春:行政四级(增补,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重工业部部长,后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调升为行政三级
政务院一级委员会
四个委员会有三个主任由副总理兼任,另一个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谭平山。副主任则先后有30人左右,其中政法委与财经委人数最多,人监委最少。最低为行政六级,最高为行政二级,但行政二级、三级者都为兼任。
彭真: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副书记、书记(行政二级)
罗荣桓: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
张奚若: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行政三级)
彭泽民: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行政三级)
吴溉之: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行政四级)
张志让: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行政四级)
李六如: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党组书记(行政四级)
蓝公武: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行政四级)
陈绍禹(王明):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五级)
罗瑞卿(52.11-):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四级
薄一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财政部长(行政三级)
马寅初: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行政三级)
李富春(50.4-):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计委副主席(行政四级,1955年调升至行政三级)
曾山(52.8-):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政务委员(行政四级)
贾拓夫(52.8-):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四级)
叶季壮(52.8-):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五级)
邓子恢(52.11-):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三级)
邓小平(53.9-):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二级)
李维汉(53.9-):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三级)
李先念(54.6-):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三级)
马叙伦:文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教育部长、高教部长(行政三级)
沈雁冰: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兼文化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行政三级)
陈伯达:文教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四级)
陆定一: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行政五级,54年调升为行政四级)
习仲勋(53.9-):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行政三级)
刘景范: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行政五级)
潘震亚: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六级)
钱瑛(52.11-):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五级,后成为首任监察部长)
王翰(54.6-):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七级)
【曾犯路线错误者评级都偏低一档,张闻天(政治局委员)行政三级,李立三(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行政四级,王明(中央委员)行政五级。1952年行政评级时王明在苏联治病,此后曾短暂回国,但未再担任领导职务。】
【陆定一时任中宣部长,习仲勋进京后他改任中宣部副部长,后又升任中宣部长;一届人大当选人大常委,同时他也是七届中央委员,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但不知为何评级时仅为行政五级。陆出生于1906年,也并不很年轻,比习仲勋还大了7岁;1925年入党,党龄也不短,建国后历任职务也很高,评级却偏低。】——陆的具体评级见高成林回忆:
我是1951年到中南海中宣部办公厅工作的,当时我的主要任务是给习仲勋部长、张际春副部长和中宣部各局送文件。习仲勋部长当时在西直门内南草厂街居住,每天给他送一次新华社的参考资料。 1953年以后,习仲勋不再兼任中宣部部长,由陆定一接任中宣部部长,他当时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行政五级)。1954年,党中央从二野调张际春(行政四级)到宣传部。毛泽东亲自找他谈话,张际春对毛泽东说,他多年做部队政治工作,对地方宣传业务不熟悉。毛泽东勉励他说,就是把部队政治工作的好经验,运用到地方宣传中来嘛!张际春任中宣部副部长不久,中央给陆定一也调为行政四级。陆定一兼任国务院二办主任(国务院共8个办公室),一办就是外办,主任是陈毅;三办就是财办,主任是李先念。
张际春任中宣部副部长后,陆定一向周总理提出,他不兼任国务院二办 (即文教办公室)主任,并向周总理推荐张际春兼任国务院文办主任,周总理同意了。各办主任都是副总理兼任,唯独张际春不是副总理 (当时只是中央委员)。
中央政府办事机构
政务院秘书长:
李维汉(1949.10-1953.9)行政三级
习仲勋(1953.9-1954.9)行政三级
副秘书长:
齐燕铭(1949.10-1954.9)行政六级
许广平(1949.10-1954.9)行政六级,无党派
郭春涛(1949.10-1950.8) 病逝,民革中常委
孙起孟(1949.10-1954.9)行政七级,民建常务理事
辛志超(1949.10-1954.9)行政七级,民盟中央委员
屈武(1950.9-1954.9)行政七级,民革
陶希晋(1950.9-1954.9)行政六级
张唯一(1950.9-1954.9)行政七级
廖鲁言(1952.8-1954.9)行政六级
孙志远(1952.11-1954.9)行政七级
政务院秘书厅主任:
齐燕铭(1949.11-1952.3)行政六级
申伯纯(1952.3 -1954.9)行政七级
副主任:
申伯纯(1949.12-1952.3)行政七级
周子键(1949.12-1954.9)行政八级
汪东兴(1950.3-1954.9)行政七级
两高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行政二级
副院长吴溉之(党组书记),行政四级、张志让(无党派,曾任北洋政府大理院推事),行政四级、 张苏(1954年8月任命),行政五级
委员:吴溉之、张志让、陈绍禹、朱良才、冯文彬、许之桢、李培之、费青、贾潜、王怀安、陈瑾昆、吴煜恒、闵刚侯、陆鸿仪、沙彦楷、俞钟骆
秘书长:闵刚侯
副秘书长:曾汉周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军方
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李六如,行政四级、蓝公武(无党派),行政四级、高克林(1953年9月任命),行政五级、谭政文(1954年6月任命),行政五级
委员:罗瑞卿、杨奇清、何香凝、李锡九、周新民、陈少敏、许建国、汪金祥、李士英、卜盛光、冯基平
秘书长:周新民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1952.11-1954.9)
主席(主任):高岗,行政一级
副主席(副主任):邓子恢,行政三级;李富春(1953年9月任命,兼党组书记),行政三级;贾拓夫(1953年9月任命),行政四级
委员:
陈云、彭德怀、林彪、邓小平(任至1953年)、饶漱石(任至1953年)、薄一波(任至1953年)、彭真(任至1953年)、李富春(1953升副主席)、习仲勋(任至1953年)
黄克诚(任至1953年),行政四级
刘澜涛(任至1953年),行政四级
张玺,行政六级
安志文,行政七级
马洪(任至1954年2月) 行政四级
薛暮桥,行政六级
韩哲一(1954年8月任命),行政七级升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