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秋天的仪式感:一场与时光的温柔谈判》
文/王博(西安)
赵娟妮的《我在陕北领养秋天》,像一封写给季节的情书。她用“领养”这个近乎孩童般的动作,将秋天拆解成可触摸的碎片——格桑花是秋的馈赠,羊毛是秋的体温,南瓜是秋的胎记。这种笨拙的占有欲,恰恰是对抗时间流逝最温柔的抵抗。
一、秋色的“私人订制”
文中领养的对象,无一不是未经修饰的“野生”存在:厨房里蔫掉的格桑花、阿姨家簸箕中的花种子、鸟叼来却倔强生长的野花。这些未被命名的秋色,反而比任何修辞都更接近本质。当城市人用滤镜收割秋天时,她正用剪刀和簸箕收集季节的残响。这种“私人订制”的秋,带着牙疼老太太的萎靡、无名树未调匀的颜料,反而让秋天有了毛茸茸的真实感。
二、羊毛里的“人间烟火”
最动人的细节藏在羊毛的叙述里。阿姨说羊群住进“大别墅”,老伴常年陪羊群过冬,轻描淡写间透出陕北生活的苍凉与坚韧。羊毛带着牧场的草香,而草香背后是人与自然的共生哲学。这种“领养”,实则是以物为媒,触摸土地的脉搏。
三、秋天的“反叛精神”
赵娟妮笔下的秋天是活泼的。它像红孩儿般骄傲地站在南瓜堆里,用干辣椒奏响二重奏,甚至把多肉捏成情诗的形状。这种“叛逆”打破了传统秋颂的哀愁,让季节有了顽童般的生命力。领养秋天,实则是与时光谈判——用温软的目光、赞美的语言,将流逝的秋凝固成永恒。
四、陕北:秋天的“精神原乡”
文末点题:“这地方叫陕北。”领养的不仅是秋色,更是土地的记忆。格桑花海、无名树、羊场的草香,共同构成陕北的秋天密码。这种地域性写作,让季节有了具体的坐标,也让人重新审视“他乡”与“故乡”的辩证——榆林虽是异地,却因秋的领养成了精神的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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