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高唐县医疗保障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高唐县中医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依法追回违规基金并处罚款,相关处罚依据及结果已随执法信息公开。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此次执法决定书文号为高医保罚字〔2025〕第3号,执法事项为 “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监督检查”。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最终执法结论明确,高唐县中医院需被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同时被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高唐县中医院始建于1983年,位于高唐县东兴南路54号(大市场东首向北200米路东),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来源:综合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中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