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交往了一个男生
他身穿笔挺“检察制服”
朋友圈全是“办案日常”
以为谈上了甜甜的恋爱
但真相揭开
“检察官装备”竟全是网购
“甜蜜恋爱”竟全是陷阱
今天的案子中
一男子交往多名女性
只为借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
这种“角色扮演”不仅是道德沦丧
更已触犯法律红线!
被告人陈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网购的检察官证件、检察制服、检徽等物品,长期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身着检察制服、检察人员工作办案等有关检察院的信息,并谎称自己系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先后添加三名女性并建立恋爱关系,多次骗取钱财及其他非法利益。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二、责令被告人陈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移动电话一台、上衣一件、短袖衬衣两件、工作证两个、检察院徽章两个、毕业证一个,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近年来,冒充检察官、军官、政府领导等公职人员的诈骗案件频发,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凡是以“特殊身份”为由,通过建立恋爱关系索取财物、承诺利益的,务必保持警惕,保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