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撤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及《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卫生计生“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57号)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措施的规定,贵州杨光美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共场所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未按承诺2个月内自行到服务窗口补齐相关材料,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自撤销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名义开展服务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撤销一览表
2025年9月19日
附 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撤销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卫生许可证号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承诺书签订时间
1
贵州杨光美业有限公司
遵汇卫公字〔2025〕第520303-0227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街道昆明路世贸城一号写字楼23-1
吕纯阳
2025年6月9日
2
汇川区奕康堂足疗店(个体工商户)
遵汇卫公字〔2025〕第520303-0248号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街道高桥社区合兴组86号(李再祥自建房)
何彬芬
2025年6月18日
3
汇川区云品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遵汇卫公字〔2025〕第520303-0255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街道汇川大道东方星园星竹园2号门面
梁涛
4
汇川区简单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遵汇卫公字〔2025〕第520303-0266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优雅苑2号楼2栋108号
周英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