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中国固有的宗教,它的教义与中华本土文化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老子》倡导“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慈善伦理观,强调“无为”而善,并把从事慈善活动看作是“体道”和“入道”的重要途径。道教认为天下财物乃“中和之有”,应当周穷救急,提出“承负说”,宣扬善恶报应观,把积善行德看作是修行修仙的重要途径,并提出了“致太平”的慈善伦理理想。
《老子》认为“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要求人们效法天道,顺应自然,不偏私、不占有、不尚奢华,多予少取,在社会生活中广行善事,特别是要矜老恤孤,怜悯贫病;在作出慈善之举时,不要执著于此,不要有因此而自我炫耀的意识,而应像圣人一样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随时随地作出善行而不自伐(不自夸其功)、不自矜(不骄傲自大)。《老子》第八十一章说:“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这就是说,只有一心为他人着想,不断地给予他人,自己才能增长德性,从而与道相合。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观念,指出人要长生多福,必须行善积德,倡导累功,慈心于物;济人之急,救人之危;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等。
道教把行善与修道成仙明确地联系在一起。
天师道要典《想尔注》中说:“百行当修,万善当着。”《抱朴子内篇》中说:“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当立千二百善。”道教的这种着眼于现实的济世利人的教义,贯穿于其发展的全部历史进程。
道教有“功德成神”的说法。意思是说,积功累德,是人成为神仙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广行善举是道教得道成仙的重要内容。一个人要想成仙,就必须积大功德。而功德正来自“慈悲仁爱”。《太上感应篇》中说:“慈者,万善之根本。人欲积德累功,不独爱人,兼当爱物,物虽至微,亦系生命。”道教书中载述的仙真事迹,无论如何神异奇妙,但都是以慈悲仁爱作为基础。在这里,神仙成为修道成功的典范,也是人性完善的极点。 在道教中,行善已经成为“成仙”的要求。
道教的一切思想都来自对“道”的效法,其慈善观也是如此。
第一,道教慈善观的基础是万物的平等性。
既然万物都是大道的衍化,当然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由此推论,“周穷济急”就是应有之意。 道教教导人们“有财相通”,即不能把财物据为私有、一人独占。《太平经云:“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以供养人也。此家但遇得人聚处,本非独给一人,其有不足者,悉当从中取也。”财、物本来就是天地之物,怎么能够被一个人据为己有呢?这也是道教强调平等性的一种体现。“齐同慈爱”、“异骨成亲”是道教慈悲济世、无量度人的核心思想。道祖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明确指出这一思想的根本价值就在于“物我无别、天下一家”的大同精神。
第二,道教的慈善观显示了一种“贵生”的生命关怀。
生命的产生为“道之德”,因此,道教尊重生命,将救助生命作为行善的第一要务。《太平经》说:“要当重生,生为第一。”司马承祯的《坐忘论》中说:“人之所贵者,生。”道教认为,在天地万物中,“人命最重”;一切善行中“寿最为善”。在道教看来,人类的财富不是以拥有财产为标准,而是以生命的兴旺与物种的多少为评判。《太平经》中的《分别贫富法》中说,所谓“富”,是指万物备足,生命各尽其天年。所以,只要对于生命有帮助的事情,都必须做。
道教的慈善观强调“自然无为”。“自然无为”在这里并不是一个消极的概念,而是倡导生命的价值取向应该是“返朴归真”,恬然淡泊、顺应自然,正所谓“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经》)。反映在慈善观上,就是对于行善的举动,并没有想去得到什么好处,帮助别人,也不恃为自己的能力,更不会在帮助别人之后,夸耀自己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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