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担任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首届主席团副秘书长,现任中国草根杂志社社长、大型纪实文学《沃土》杂志总编辑,同时担任宁阳县凤凰山诗社理事长。
作品广泛见于《北京日报》《山东文学》《山东科技报》《山东文学》《殷都学刊》《泰安日报》《泰安电视报》《山西广播电视报》《中华慈善报》等上百家媒体,部分作品被收录于2012年、2013年山东省作家协会《齐鲁文学作品年展》《济南作家论》巜从平凡到卓越》等文集。在国内外屡获大奖,如2017年韩国雪原杯全球散文大赛特别奖、2018年新诗百年放歌黑河诗歌创作二等奖、2024年哈尔滨冰雪节银鼎奖、2024年齐鲁晚报黄河杯全省散文一等奖。2023年获宁阳县委宣传部、泰安市委宣传部授予的“宁阳好人”“泰安好人”荣誉称号。
2024年1月6日接受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栏目专访并做客嘉宾,还曾接受宁阳电视台、泰安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专访,以独特的文学视角与创作成果,在文坛持续散发影响力。
官员贪腐背后的人性博弈
一一佛性与魔性的矛盾统一及现实镜鉴
文/黄秀峰
摘要:
官员群体中的“清官”与“贪官”并非非此即彼的绝对划分,其本质是人性中“佛性”(向善、守正、利他)与“魔性”(贪欲、私欲、侥幸)的矛盾博弈结果。本文从人性本质出发,剖析清官坚守佛性、贪官纵容魔性的深层动因,探究部分官员“佛魔同体”的两重性根源,进而分析两种人性倾向对社会秩序、公共信任及政治生态的影响,最终提炼对后世为官者的警醒意义,为廉洁政治建设提供人性维度的思考。
一、人性视角下“佛性”与“魔性”的核心内涵
在官员的行为逻辑中,“佛性”与“魔性”并非宗教概念,而是人性中两种对立又共存的价值取向,共同构成官员的道德选择基础。
(一)官员“佛性”的核心表现:守正利他的价值坚守
官员的“佛性”本质是对公共利益的敬畏、对道德底线的坚守,体现为“为公”“守廉”“利民”的行为导向。具体表现为:
1. 权力认知的理性化:将权力视为“为民服务的工具”而非“谋私资本”,如包拯、海瑞等清官,始终以“公权为公”为准则,拒绝权力异化;
2. 欲望克制的自觉性:面对利益诱惑时,能以党纪国法、道德信念约束私欲,不被金钱、美色等外部因素动摇;
3. 行为选择的利他性:决策与行动以群众利益、社会发展为核心,如焦裕禄、谷文昌等干部,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使命,彰显人性中的向善本质。
(二)官员“魔性”的核心表现:私欲膨胀的底线失守
官员的“魔性”源于人性中潜在的贪欲与侥幸心理,当外在约束弱化、内在信念崩塌时,便会转化为“逐利”“贪腐”“渎职”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 权力认知的扭曲化:将权力视为“私人财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如周永康、孙政才等贪官,利用职权构建利益集团,损害公共利益;
2. 欲望克制的失控性:对物质、地位的欲望突破道德与法律边界,从“小贪小占”逐渐演变为“巨额贪腐”,陷入“越贪越怕、越怕越贪”的恶性循环;
3. 行为选择的利己性:决策优先考虑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忽视群众诉求,甚至为“政绩”搞“形象工程”“烂尾工程”,导致资源浪费、民生受损。
二、清官与贪官的人性分野:佛性主导与魔性主导的选择逻辑
清官与贪官的根本差异,并非“人性善恶”的绝对对立,而是在“佛性”与“魔性”的博弈中,哪种人性倾向占据主导地位。这种选择受内在信念、外在约束、环境影响三重因素共同作用。
(一)清官:佛性主导的内在逻辑——信念坚定与自我约束
清官之所以能坚守廉洁,核心在于以“佛性”压制“魔性”,形成稳定的道德自律体系:
1. 内在信念的“锚定作用”:将“为民服务”“廉洁从政”内化为个人信仰,如老一辈革命家以“为人民谋幸福”为初心,从根本上杜绝私欲滋生;
2. 自我反思的“净化作用”:通过日常自省、接受监督,及时纠正微小的欲望偏差,避免“小错”演变为“大恶”,如曾国藩通过写日记反思言行,始终保持对“贪欲”的警惕;
3. 价值追求的“超越作用”:将个人价值实现与社会价值统一,以“造福百姓”“推动进步”为人生目标,而非追求物质享受,从而弱化“魔性”的诱惑。
(二)贪官:魔性主导的触发机制——信念崩塌与约束失效
贪官的堕落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佛性”逐渐弱化、“魔性”不断膨胀的过程,关键触发因素包括:
1. 内在信念的“崩塌”: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逐渐否定“廉洁从政”的价值,如部分官员在“圈子文化”中被同化,认为“贪腐是常态、廉洁是异类”,放弃道德坚守;
2. 外在约束的“缺位”:权力运行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权力寻租”有机可乘,如一些地方“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制衡,为“魔性”释放提供空间;
3. 侥幸心理的“催化”:认为“贪腐行为隐蔽、不会被发现”,或依赖“关系网”“保护伞”逃避惩处,从“试探性贪腐”到“肆无忌惮”,最终陷入犯罪深渊。
三、官员“佛魔同体”的两重性:矛盾共存的人性本质
现实中,部分官员并非“纯粹的清官”或“纯粹的贪官”,而是呈现“佛魔同体”的两重性——既有无私奉献的“佛性”一面,也有私欲暗藏的“魔性”一面,这种矛盾性源于人性的复杂性与环境的不确定性。
(一)“佛魔同体”的典型表现:双面行为的共存
部分官员在不同场景下展现出对立的行为特征:
- 公开场合: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参与公益活动,甚至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体现“佛性”的利他性;
- 私下场合:利用职权收受礼品、为亲友谋利,或在项目审批中“暗箱操作”,暴露“魔性”的利己性。
如某些落马官员曾是“业务骨干”,在任初期确实为地方发展付出努力,但后期因权力膨胀、欲望失控,逐渐走向贪腐,成为“双面官员”。
(二)“佛魔同体”的根源:人性复杂性与环境博弈
1. 人性的“多元性”:人并非“非善即恶”的单一存在,而是同时具备向善的潜能与逐利的本能,当外在环境偏向“正向激励”时,“佛性”更容易显现;当环境偏向“负面诱惑”时,“魔性”更容易抬头;
2. 权力的“双刃剑效应”:权力既能为官员提供“为民造福”的平台(激发佛性),也能赋予其“谋取私利”的便利(诱发魔性),若缺乏对权力的敬畏,便容易陷入“权力异化”的陷阱;
3. 约束的“动态平衡”:当监督机制、奖惩制度能有效“抑制魔性、激励佛性”时,官员更倾向于坚守廉洁;若约束机制松动,“魔性”便可能突破“佛性”的防线,导致行为失范。
四、佛性与魔性对社会的影响:正向引领与负面破坏的分野
官员的“佛性”与“魔性”不仅决定个人命运,更深刻影响社会秩序、公共信任与政治生态,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效应。
(一)佛性主导的正向影响:构建廉洁社会的基石
1. 增强公共信任:清官的“利他行为”能让群众感受到权力的公正性,提升对政府的信任度,如“最美县委书记”廖俊波始终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其事迹不仅感染干部群体,更凝聚了社会共识;
2. 净化政治生态:清官的存在能形成“廉洁示范效应”,抑制贪腐风气的蔓延,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正向氛围,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3. 推动社会发展:以“佛性”为导向的官员,决策更注重长远利益与群众需求,能有效配置公共资源、落实惠民政策,为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与动力支持。
(二)魔性主导的负面影响:侵蚀社会根基的毒瘤
1. 破坏公共信任:贪官的“利己行为”会让群众对权力产生质疑,甚至引发“仇官心理”,如某些地方因“贪腐案”导致民生项目停滞,群众利益受损,进而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2. 污染政治生态:贪腐行为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塌方式腐败”,如某地区官员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包庇、集体贪腐,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秩序与治理效能;
3. 阻碍社会进步:以“魔性”为导向的官员,为满足私欲往往忽视公共利益,导致资源浪费、政策走样,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如某些官员在扶贫、环保等领域“弄虚作假”,不仅延误发展,更损害群众福祉。
五、对后世的警醒:以制度与信念筑牢“佛性防线”
官员人性中“佛性”与“魔性”的博弈,本质是“制度约束”与“人性本能”的较量。后世为官者需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教训,通过“强化信念、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守住“佛性”底线,抑制“魔性”滋生。
(一)内在层面:以信念培育“佛性”,筑牢道德根基
1.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明确“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将“廉洁从政”内化为个人信仰,而非外在要求;
2. 强化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学习党纪国法、反思历史案例,时刻警惕“贪欲”的诱惑,做到“慎独、慎微、慎初”;
3. 追求高尚的价值目标:将个人理想与社会发展结合,以“为民造福”为人生追求,从根本上弱化“魔性”的生存空间。
(二)外在层面:以制度约束“魔性”,构建监督体系
1.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通过“分权制衡”“政务公开”等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 强化奖惩激励制度:对廉洁奉公、业绩突出的官员给予表彰与晋升机会(激励佛性),对贪腐行为“零容忍”,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效应(抑制魔性);
3.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媒体参与监督,建立便捷的举报机制,让“魔性行为”无处遁形,为“佛性”的显现提供外部保障。
结语:
官员的贪腐与廉洁,本质是人性中“佛性”与“魔性”的博弈结果。人性的复杂性决定了“佛魔同体”的客观存在,但通过“内在信念培育”与“外在制度约束”,可以引导官员坚守“佛性”、抑制“魔性”。后世为官者需清醒认识到:权力是“考验人性的试金石”,唯有始终敬畏权力、坚守底线,才能避免“魔性”吞噬“佛性”,成为真正为民服务的“清官”;而社会层面也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佛性”的生长提供土壤,从根本上遏制贪腐,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社会秩序。20计年9月12日于凤凰山下怡文1兰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