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特别表扬贵局下属大路槽派出所的陈迎君教导员、肖顺龙民警、雷松民警以及一名女警官(恕我未能悉知所有警官姓名),感谢他们在我们身处困境时给予的无私帮助和暖心关怀......”9月2日,绥阳县公安局收到重庆游客梅女士寄来的快递,里边装着她的两封亲笔感谢信,点名表扬绥阳县公安局大路槽派出所的4名警官。
纸短情长,言语质朴却字字千钧,满载着对绥阳公安暖心相助的诚挚谢意。
事情发生在8月20日。当天,梅女士带着家人在绥阳红果树景区游玩时,她7岁的侄女在玩蹦床时不慎与其他孩子碰撞摔伤。事发后,对方家长拒绝沟通、推卸责任,梅女士无奈报警求助。

接警后,大路槽派出所民警肖顺龙和辅警曹多莉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安抚情绪、组织调解。因对方极不配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二人随即将双方带至派出所继续沟通。在教导员陈迎君的再次主持下,经过两天多次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最终达成和解:对方支付500元医疗费,并当面诚恳向孩子道歉,切实解决了梅女士的燃眉之急。
更让梅女士感动的是,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大路槽派出所的民辅警还主动提供了许多超出职责的暖心帮助。
在她送侄女就医期间,派出所安排专人照顾其母亲;曹多莉主动协调医院为打完石膏不便如厕的孩子寻找坐便椅;雷松主动抱送孩子上厕所;肖顺龙在忙碌调解之余,甚至细心发现梅女士的电动车需要充电,亲自协助充电和挪车。
这份主动与热忱,令梅女士深受感动,也在信中一一记录。
正如她在信中写道:“我感谢的,远不止于‘处理案件’这个结果,而是‘过程’和‘态度’,是他们在过程中所展现的尽职尽责、人性关怀、公平公正。”
感谢信中朴实无华、真情流露的话语,是群众对绥阳公安的认可,更是一份责任。绥阳公安将始终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原则,一如既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来源:大路槽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