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7时许,黔东南州高速交警在从江东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行动,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例行检查。

当民警对一辆白色的临牌跑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浑身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结果为1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池某哲前一天晚上在黎平县与朋友聚餐喝酒,到凌晨一点钟左右就休息了。直到天亮醒来,自认为酒气已过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殊不知自己仍处于醉酒状态,池某哲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还了解到,驾驶人池某哲驾驶证是处于实习期,取得驾驶证时间还不足一个月。目前,池某哲被公安机关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同时因实习期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面临吊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