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最后,提醒大家
不论是否处于实习期
只要是驾车出行
请务必做到这些
① 出行前检查车辆,保证性能良好
② 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保持车距
③ 根据路面能见度情况随时调整车速
④ 不随意变线,不急刹车、急转方向
⑤ 不疲劳驾驶,保证充足休息
⑥ 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驾驶
⑦ 切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