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若干问题的探析
作者/李咸化(山东济南)
在当今消费主导的社会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3.15”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志性节点,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
深入剖析“3.15”的起源与发展脉络,明确其在不同阶段的内涵与作用有着重大的意义。
其理论意义在于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的历史维度;实践意义是为当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供历史借鉴。
“3.15”的起源是因为早期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欧州工业革命后,商品经济发展,生产与消费分离,消费者在信息获取、交易地位上处于劣势,经常面临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19世纪欧洲市场上食品掺假现象泛滥成灾,消费者面临着严峻生存挑战。
20世纪初,美国率先发起消费者运动,消费者自发组织起来,通过抵制、抗议等形式表达对商家不良行为的不满。
在此背景下美国消费者联盟成立后,对消费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治理整顿,如对消费品进行检测并发布报告,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觉醒。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立有以下环节: 国际组织的推动,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的成立及宗旨,就是为了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该组织在整合各国消费者运动力量、制定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准则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3.15”的正式确定: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日期确定后,在世界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风起云涌,产生了深远影响,借助这一契机全球掀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潮。
“3.15”在中国的引入与展: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内消费者权益问题逐渐凸显,“3.15”理念引入中国。
中国消费者协会九十年代成立了,并与国际消费者组织进行交流合作,将“3.15”国际理念本土化。在中国,历年“3.15”晚会的举办及曝光案例,从早期曝光家电质量问题到如今关注互联网消费陷阱,反映了国内消费市场的变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也会与时变化。
国内围绕“3.15”开展的各类宣传、维权活动,如社区普法、消费知识竞赛等,如何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能力。政府及消协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加强了立法工作。
通过法律途径、舆论监督等方式为消费者撑腰,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 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促使企业诚信经营,淘汰不良商家,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科技生产的发展,市场需求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
新兴消费领域问题频发,如共享经济、直播带货等,现有法律法规与监管手段存在滞后性。
跨境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难度大,不同国家法律差异、维权成本高昂等问题亟待解决。既需要本国的努力又依赖于国际合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大市场的环境下,完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是世界组织,各国政府及消协义不容辞的职责与担当。
2025.3.15写于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