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活动旨在推动花溪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创新花溪冬季“山地旅游”模式,打破冬季旅游淡季的局限,丰富“秀美花溪”冬季文旅产业资源。花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蒋芳菊在致辞中表示,在接下来两个月里,花溪区筹备了67场300余次精彩纷呈的冬霁悦游系列活动,涵盖乐动花溪、冰雪花溪、竞速花溪、文韵花溪、年味花溪等多元主题,将让游客全方位领略花溪独特魅力。

启动仪式上,贵州省体育旅游协会会长徐宁发布“2024贵州冬季体育旅游路线”,包括遵义“三天两晚穿越地心森呼吸”康养之旅、贵阳“三天两晚体旅微度假”以及探秘世界自然遗产之旅三条特色线路,为体育旅游爱好者提供了丰富的出行选择。



随着集结汽笛响起,各车队从九道拐出发前往云顶暮曙公园打卡,随后车队将从花溪孟关出发前往贵安新高峰镇栗木村(第一届山地英雄会的举办地)进行本次系列活动的“T3森林穿越活动”完成“贵阳三天两晚体旅微度假”的线路体验活动,完成了一场充满激情与挑战的集结之旅。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持续至12月22日,期间围绕山地户外运动、文化旅游、自然生态等领域展开系列活动,如山地越野赛、徒步旅行、摄影大赛、文化展览等。活动不仅为游客带来运动乐趣,更让他们深入感受花溪的自然之美与文化底蕴。
此次系列活动以山地英雄会为载体,深度融合孟关汽车越野玩家基地与青岩黔陶高坡区域旅游业态,探索“旅游+汽车”新模式,有力促进区域人气聚集、产业兴旺,推动孟关区域产业与旅游产业衔接,实现产业链延伸升级,助力青黔高孟区域联动发展,致力于打造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与摩旅目的地,大幅提升花溪体育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有效促进花溪区文体旅产业深度融合,为花溪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与强劲动力。
2024年12月23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受贿、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对被告人刘文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文新利用担任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贵阳市南明区代理区长、区长,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阳市三桥马王庙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黔西南州委书记,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9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2018年至2022年,刘文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8.65万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刘文新为掩饰受贿犯罪所得,将价值人民币1476万余元的黄金、港币转换为现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刘文新以逃避安检的方式,将25把管制刀具随身携带至民用航空器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刘文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行贿,依法应从重处罚;洗钱犯罪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文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犯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部分受贿所得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刘文新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