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希建 王振磊)清明将至,传统祭祀、农业生产、踏青旅游等活动增多,加之春季气温上升,正是火灾发生的高位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提前谋划、超前部署,认真履行防灭火职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巡逻巡查、普法宣传、联防联控等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森林草原防火区治安秩序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01强化组织领导 压实防火“安全责”
将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海洋深入城关、舟塔、新堡、大战场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压实落靠各级防火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森林警长工作制度,强调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与治安维护、交通疏导、火案侦破、惩治犯罪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把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连日来,森林派出所积极联合乡镇属地派出所开展全域巡逻,深入辖区林场、重点防火单位,走进林区林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护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发放防灭火宣传资料,宣讲防灭火知识,教育群众严禁私自焚烧垃圾秸秆,严禁户外吸烟、乱丢烟蒂,使广大群众及时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护林防火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并严格落实森林警长制,积极组织民辅警在林区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防火措施落实工作,确保防火防患于未“燃”。


多部门联合开展日常仿真实战化应急拉动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备战能力和水平,以突发森林小火情为背景,林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专业扑火队前往“火情”地点,依次使用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消防水泵、灭火器等工具进行灭火,明火被迅速扑灭,“火情”被迅速控制。整个演练紧张有序、配合密切、处置得当,达到了平时多“磨刀”,“战时”才有效的预期效果。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公安机关对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方面的能力,强化了部门之间只能衔接和工作配合意识,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林区入山路口,加强群众、林区生产作业人员等流动人群监管,做到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加强与林业草原、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在各重要入山路口、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过往人员、车辆携带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山,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入山祭祀人员进行安全提醒,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确保森林资源绝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