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天命论是大多数人的宇宙观。天命思想的产生,是人们受到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双重压迫,误以为自己的命运由一种超社会的力量支配着,这显然是王权统治的确立并加强的结果。天命论到商代发展到了极点,殷商奴隶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借助于上帝,把对天的祭祀看作头等大事,无论是国家的政治生活,还是民间的社会活动,如出兵打仗、农耕、狩猎、婚丧等,都要求巫问卜,祈告于天。到了西周,人们感到“天命靡常”,统治阶级也提出“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的天命转移思想。虽然这一时期天命论在内容上有所改变,但仍然承袭了殷人的天命观。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主流意识依然是“死生由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第十二),就连我们的孔圣人也主张“畏天命”(《论语》季氏第十六),并告诫人们“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日第二十)。天命思想一直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延续着,成为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老子反对天命论的宇宙观,提出了一个以“道”为宇宙本原的新的宇宙观。他把人格化了的天,还原到自然之天的本来面目,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天是没有意志的,对万物没有偏爱和憎恶之心,不会去帮助谁,也不会去伤害谁,任凭它们自然兴灭。在老子看来,天地和万物一样,只不过是客观存在的“万有”,均由“道”化生而来, 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这里的“二”指的就是天地和阴阳,由混沌一体的元气“一”所化生(“一”是初始的“有”)。而这个混沌一体的元气“一”,又是由“道”产生的。这样一来,“道”不仅凌驾于万物之上,而且凌驾于天地之上,“道”“为天地母”(《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成为宇宙的本原。
那么,“道”是什么样子呢?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一章),“道”是无法描述的,那些可以用语言表述的道理、法规等,都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因为“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道德经》第十四章)。尽管“道之为物”,“道”是存在的,然而它却“惟恍惟惚”(《道德经》第二十一章),隐隐约约恍恍惚惚,似有非有捉摸不定。因此,这个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道”,老子也不清楚它的模样,只是说它“其中有象”(《道德经》第二十一章),然而是“无物之象”(《道德经》第十四章);说它应该“其中有物”(《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却处于“无状之状”(《道德经》第十四章)的虚无状态。总之,“湛兮!似或存”(《道德经》第四章),“道”作为一种存在,它是隐而无形的。由于“道”“寂兮寥兮”,既无声无息,又没有形体,因此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只好取个别名“字之曰道”(《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既然“道”既无名又无形,那么它是个什么呢?“道者,无之称也”(王弼《老子注》)。玄学鼻祖王弼对“道”的这一定性,源于老子的两句话,一句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另一句是“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第四十章)。从形式逻辑上看,这两句话好像告诉我们,“道”就是“无”,“无”就是“道”。但纵观通篇《道德经》,老子并没有简单地将“道”等同于“无”。例如,他在《道德经》第一章中说:“常无,欲以观其妙”,老子让我们从“无”中去体悟“道”的真谛。由此看来,“无”并非“道”之本身,而是“道”的载体,要认识“道”的本质,领悟“道”的真谛,只有处于绝对虚静的“常无”状态,而从“常有”中是无法认识“道”的。老子说:“常有,欲以观其徼”,在现实世界中只能察觉“道”的端倪,了解“道”的运作方式。关于“道”的运作方式,老子讲了很多,其基本表现形式可以归结于“德”。“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老子认为,“德”的最高境界,是完全遵从于“道”的。因此,“道”在“万有”世界中的运作是通过“德”来实现的。
从以上老子关于“道”、“德”、“有”、“无”之间关系的论述中可知,在“道”与“无”的关系中,“道”是“无”的灵魂,“无”是“道”的载体;在“道”与“德”的关系中,“德”从于“道”;“无”与“有”的关系是“有生于无”。总而言之,“道”存在于“无”中,“德”存在于“有”中,“道”通过“德”运行于“有”的世界。这就是老子所阐述的“道”、“德”、“有”、“无”等哲学范畴的基本关系。其中,“有”指的是现实世界,它可以是物质世界,也可以是精神世界,其运行规则源于“道”,遵循于“德”。而与“有”相对应的“无”却并非指不存在,“无”对一个人来说,指无私无欲的绝对虚静状态;对整个宇宙来说,指天地未开混沌之前的状态。除这两种状态之外,“无”还有另一个内涵,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道德经》第十一章)。从老子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无”不再表现为事物的状态,它既不是物质,又不是人类精神。然而“无”又的确是宇宙中真实的存在,这个非物质又非精神的存在就是“空间”。“空间”是物质实体“有”的寓所。在这里,老子对“有”与“无”的关系表述为:“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十一章)。“有”是可利用的手段,“无”是作为用途的目的。“无”是本,“有”是末,“有”取决于“无”,来源于“无”,这就是老子的贵“无”思想。后来被魏晋玄学发展为以无为本,以有为末的宇宙本体论。
老子之所以贵“无”,归根结底是为了凸显“道”的崇高地位。因为在老子看来,“先天地生”(《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的“道”,决然不是“常有”中的具体事物,它无法从现实世界中剥离或抽象出来。究竟“道”存在于何处,来自于何方呢,老子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道德经》第四章),没有人知道是谁化生了“道”,因为“道”在天地法象缔结之前的“常无”状态下就已经存在了。倒是由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才有了我们这个茫茫宇宙,以及芸芸众生的现实世界。因此“道”是“天地之根”(《道德经》第六章),“万物之宗”(《道德经》第四章),宇宙的始基。这样一来,老子便提出了一个以“道”为宇宙本原的新的宇宙观。
那么,这个新的宇宙观,是唯物还是唯心的呢?
我国著名哲学家,国学大师任继愈老先生,在一九五九年曾在中南海与毛泽东探讨过这一问题,他认为老子是唯物论者。关于老子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在哲学界早有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道”究竟属于物质,还是属于精神。把“道”看作物质的人,认为老子是唯物论者。其理由是在《道德经》里,有“道之为物”和“其中有物”(《道德经》第二十一章)等表述。他们认为,这里的“物”字说的就是物质。既然老子已经明确指出“道”是物质的,又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那么,这种物质第一性的观点便是唯物论了。老子果真是这个意思吗?翻开这一章,只要仔细读一读,认真加以思索,就不难体会出,这里“物”字的含义并不是物质。例如,老子说的“道之为物”,是相对“惟恍惟惚”而言的,意思是说“道”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似有非有,恍惚不清,但“道”是“存在”的。所谓“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其用意依然是强调“道”的“存在”性。因为在我国古代,哲学范畴里没有“存在”一词,它的基本含义是由“物”来表述的。又如老子在第二十五章中说“有物混成”,“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这里的混成之物,旨在说明“道”“先天地生”。所以不能单凭一个“物”字,就说老子的“道”属于物质。
“道”究竟是不是物质,还应该看看老子关于“道”的存在方式和形态特征的表述,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关于“道”的存在方式,老子说:“大道汜兮,其可左右”(《道德经》第三十四章),“道”博大而广泛,以至于贯穿于天地之间,无所不有,无处不在,然而它却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道德经》第十四章),人们根本无法界定它的边界。因为“道”“独立而不改”(《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不受时空因素的影响,独立于天地万物之外而永恒存在。也就是说,“道”没有实体,“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道德经》第十四章),是不占据空间的。
关于“道”的形态特征,老子说它“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洁,故混而为一”(《道德经》第十四章)。“道”无形、无声、无踪,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是“无状之状”的“无物之象”。这就是说,“道”既没有具体的固定形态,又没有相对的变化形态。
大家知道,任何一种物质,它首先是一个实体,无论处于何种状态,都必然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形状,占据一定的空间,或以能量的形式作用一定的空间。而老子这个没有形状,没有实体,不占据空间的“道”,就背离了物质的基本属性。
“道”不具备物质的属性,它又具备何种属性呢?老子说“道冲”(第四章),道是虚空的,没有规定性。老子赋予“道”的这一属性,就必然地否定了“道”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同时也否认了“道”是人的意识(精神)。“道”究竟是什么?“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一章),老子说“道”不是人们应该探究的问题,因为“道”是无法从现实世界中认知的,只能在“常无”中感悟它的奥秘。如此一来,老子就给“道”披上了一层玄妙的面纱,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那么,“道”真的是“微妙玄通,深不可识”(《道德经》第十五章)吗?其实,老子在关于“道”的功能描述中,对于我们理解“道”,还是给了一些启示的。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在这里,老子把“道”分为“天之道”和“圣人之道”。“利而不害”是“天道”之准则;“为而不争”是“圣道”之准则。老子又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道德经》第五十五章)。在这里,老子将“道”表述为一个物极必反的规律。老子还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道德经》第十四章),“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万物将自化”(《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在这里,“道”被表述为规则和方法。老子还说:“道者,万物之奥”(《道德经》第六十二章),“道”是万物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天下正”(《道德经》第三十九章)。在这里,“道”又被表述为包罗万象的宇宙法则。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显然作为规律、规则、准则和法则的“道”属于人的观念,它是老子关于自然界得以存在,以及人类社会现实性的感悟。总而言之,“道”在老子那里不是具有实体的物质,而是没有实体的人类精神。这种以人的某种观念(精神),作为宇宙本原的宇宙观,一定属于客观唯心的了。
其实,老子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所阐述的宇宙观,与“天命论”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虽然老子否定了“天命论”的神学思想,然而他的“道”却取代了“天”作为神的地位。“天命论”把“天”这个自然存在物加以神化,赋予了精神和意志,凌驾于人类社会之上。而老子则直接把人的观念(“道”)绝对化、神秘化,具有了支配万物的超自然力量。这样,老子的“道”便与神学的“天”具有了同等的功效,成为了人间的绝对崇拜,把人们引入对它敬畏与信仰的境地。归根结底,两者都是把某种精神看作第一性,认为它们先于自然界而存在。所以,老子以“道”为本原的宇宙观与“天命论”一样,都是典型的客观唯心论。所不同的是老子的“道”哲学比较“天命论”,在理论方面更加细腻和精致,以思辨的方式开辟了形而上的传统,这就为我国后来哲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例如(曹)魏时的王弼、何晏等玄学家,就把老子以“道”为宇宙本原的生成论,发展成为宇宙本体论;又如宋代的程朱理学,也是沿着这个传统,把形而上的“理”作为“万有”存在的依据,成为世界统一性的基础。可以说,老子开辟的形而上的传统,在我国思想发展史中,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为哲学发展史中的抽象和思辨的深入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老子的“道”过余的晦涩难懂,即便是后世“道家”各派,对“道”的诠释也不尽相同。如此一来,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更是“玄之又玄”(《道德经》第一章)了。因此,把老子的“道”作为宇宙观,大多数人是难以接受的。这就是它为什么没能像“天命论”那样成为民众普遍意识的原因。
然而有意思的是,老子的“道”被道教借用了,《道德经》被奉为道教的“经典”,一个不信天命和神仙论的老子,却成了道教的大神仙。这个看似原本格格不入的事情,融合的是那样的顺理成章,这其中大概有非常奥妙的原因吧?其实,原因很简单,正是老子把“道”绝对化、神秘化的结果。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它的合理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把它的合理性无限放大,超出了它的范围,将失去原有的合理性和现实性。所以,世界上没有包罗万象的、永恒的东西。老子把他的“道”作为包罗万象的宇宙法则,如此绝对化的结果,必然背离客观事实,无疑属于唯心论。大家知道,宗教的哲学是客观唯心论,宗教信仰的是被神化了的崇拜物。老子的“道”恰好满足这些条件。因此,老子的“道”被道教所借用,就不足为奇了。


李振宽,网名妙之门,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热爱国学,致力于传统文化,以及哲学、中医科学性的研究,写有多篇相关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