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农民,六十多岁,在吕梁市离石境内被假冒新华社工作人员以发舆论监督稿为名诈骗我三万五千元。我向离石区公安分局报案后,笔录、人证、书证俱全,报案四年后等来的是吕梁公安局离石公安局一纸“撤销案件告知书”,受害人的农民该何去何从?
案情简单:我亲戚想通过官方媒体发举报某部门官员的贪污稿,我认识《吕梁日报》社的曹某某。2019年2月,《吕梁日报》记者曹某某给我介绍了名叫杨伟的青年,并告诉我说,杨伟是新华社山西分社工作人员,能在“澎湃新闻”发了舆论监督稿,我也信以为真。大约当年3月,曹某某电话转告我:“杨伟说,在‘澎湃新闻’官方媒体发稿得收费”。农村人有句倔强谚语“为了一口气卖掉两亩地”,尽管按常规官方媒体发稿没有收费这一说,但我亲戚也愿意接受付款发稿。杨伟开始由一万五、两万、最后涨价至三万五千元敲定发稿价。一天,中间人曹某某把我和亲戚约在吕梁市区,在吕梁市委大门附近,我亲戚把现金三万五千元钱通过手机交给介绍人曹某某。曹又通过手机微信转帐给了能在官方媒体发稿的新华社工作人员杨伟,双方明确约定:必须在国家层面认可的官方媒体澎湃新闻发稿。
我们把款也交了,一直等“澎湃新闻”的记者下来采访。殊不知,几个月过去了,连个官方媒体的影子也没见,更谈不上发稿。其间,杨伟为了忽悠骗钱,仅在“搜狐”网自己注册了个“搜狐号”发了一下。内行人都知道自媒体发帖与的官方新闻稿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当初支付35000元,承诺正规官方媒体澎湃新闻发稿,怎么变成自媒体平台发帖?这些自媒体发帖平台每个人都可以注册,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与杨伟发生争执。杨伟与中间人曹某某也通过微信勾通承诺给我亲戚退钱。在后来中间人《吕梁日报》记者曹某某与杨伟也联系不上了,退款更无望。于是,我和中间人(本案证人)曹某某开始了调查杨伟的来历。原来,杨伟曾在吕梁某广告公司打工,广告公司承办吕梁一大型活动时在吕梁宾馆吃饭认识的《吕梁日报》记者曹某某,杨伟饭桌上告诉曹某某他是新华社山西分社工作人员。被骗后我拨通了新华社山西分社某副总编电话进行了解,副总编辑明确回复,“山西分社没有此人,纯属骗子”!我又更进一步调查了解后,杨伟身份后真相大白。杨伟是中阳县下枣林乡吴家峁村人,无业游民。杨伟曾在吕梁某广告公司打工,与《吕梁日报》曹某某仅一面之交的认识。另据了解,杨伟自称能为老家吴家峁村民与煤矿占地纠纷讨说法,曾诈骗村民集资费数万元。
杨伟真相大白后,我以受骗人身份向离石区公安报,中间人曹某某以证人身份出现。离石公安分局预审中队受理此案后,做了报案人、证人的笔录。同时,证人曹某某向公安局提供了杨伟诈骗的聊天记录,转帐记录等相关证据。
从2019年春天报案后,离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一直不查案,其间,我多次催案,刑警队要么忙、要么过春节、要么因疫情无法出动。一次,姓付的预审中队长教唆我:春节杨伟回家过年时,让我自己上门找杨伟闹亊随后报警,离石公安方可插手……
我虽为农民也略懂法律,自己正正当当依法维权岂能上门闹亊?离石公安付中队长纯粹是歪理邪说推诿扯皮,把农民当猴子糊弄了。三万五千元钱在国家工作人员名下算不了什么,可在普通山里农民就是天文数字。万般无奈之下,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反应,2023年3月某日,离石公安分局在没有说明撤案理由之下发给我“撤销案件告知书”。
在离石区农民被诈骗,维权比登天难。亊实清楚,证据确凿,报案四年等来了离石区公安局刑警队的一纸“撤销案件告知书”,让我啼笑皆非,明明白白的诈骗案竟撤销立案,假冒新华社工作人员的诈骗嫌疑人杨伟逍遥法外,我一个年过花甲的外乡人在离石举目无亲,在没有别的办法,希望王小洪部长重视此案,为贫苦农民追回被骗的三万五千元。吃着农民的米,穿着农民的棉,不为民办亊心怎安?苦过农民苦,难过农民难,农民冷暖记心间,都说咱是人民公安……
曾经的报案人:刘**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