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初,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奉毛泽东指示到湖南作农村工作调查。田家英发现, 农村中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呼声很高,很迫切。回到北京以后, 田家英向刘少奇汇报了上述情况,认为实行包产到户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刘少奇也表示赞同,并且委托田家英向毛泽东报告此事。毛泽东则明确表示不同意实行包产到户。田家英在刘少奇、邓小平的指示下,给中共中央起草了《恢复农业生产的十大政策》,提出要继续放宽政策,不搞“一刀切”。结果,受到严厉批评……由于认识不同,受时代局限……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把包产到户,说成是单干,“刮单干风”,看做是“修正主义”路线的重要表现。
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提出始末,谁最先提出?
1962年4月陈云在上海疗养期间,收到了田家英在湖南韶山等地农村调查后所有的材料,反应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 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要求,陈云看到这份材料后,称赞其中观点鲜明,他十分赞成这份材料中的观点,结合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于1962年6月下旬,就用重新分田的办法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恢复农业产量问题,分别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交换看法。与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取得了一致意见,于7月6日。刚刚从外地返回北京的毛泽东要求就农业恢复的问题与毛泽东谈一次。此前,毛泽东处于巩固他亲自抓的农业集体化成果的想法,不同意包产到户或者分田到户,并且对此很反感。陈云也知道毛泽东有这个意见,但他仍然承担冒犯毛泽东的风险,要找毛泽东当面谈清自己的意见。有的同志劝陈云,不必急于向毛泽东提自己的建议。陈云说,我担负全国经济的领导职务,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 毛泽东见了陈云的信后,同意与陈云谈一次。毛泽东听了陈云的建议后,没有及时表态。几天后,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说,他很不同意陈云同志的意见,但他是中央常委向党的主席讲意见,从组织上说是没有错。据当年根据刘少奇的指示,负责整理陈云经济问题的讲话文稿的邓力群同志回忆,毛泽东批评陈云的话说的很重,对陈云的打击很大,陈云明明知道向毛泽东建议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与毛泽东意见相左,会使毛泽东对自己的信任发生动摇,但它处于公心,还是要坚持当面向毛泽东把自己的意见讲出来,集中体现了陈云公而忘私的高贵品格。
执意向毛主席建议包产到户,受冷遇后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于若木:1962年的时候,陈云同志提出包产到户,农村应该搞包产到户。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好多人劝他,不要提了。后来中央的会上又批评他,靠边站了。这个过程呀,我都知道。怎么说呢,他就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七千人大会期间,毛主席叫他讲话,他没讲,他说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他不讲。但是会后他在国务院会上讲形势,也提出了一些意见。1962年他到杭州去,就一直想着,怎么使形势好转起来啊?那个时候粮食不够吃,怎么弄,才能恢复农业生产?他考虑,只能包产到户,才能够提高农民的积极性,解决粮食不够的问题。到杭州好像春末夏初的时候,他找了几个做经济工作的同志一块研究。那时候请了周太和同志,他当时是陈云同志秘书;还有薛暮桥同志,是经济学家,在党内做经济工作的,也常到他这里来,陈云同志请他来谈谈农业问题。1961年六七月间,陈云同志带领调查组到家乡青浦小蒸等地进行过农村调查,了解农村和农民的情况。不是我不想给国家做贡献,现在不让我做,我只好听听评弹。评弹听了一个时期,情绪也没低沉,也没消极,没有任何怨言,不找跟他意见相同的人发牢骚。他消磨时间呢,就是听评弹,我觉得这也是非常好的,可以分散他的注意力。
他说“不以成败论英雄”这句话,就说过这一次,以后再也没说过。这句话也没跟任何人说,别人都不知道。我非常崇敬他,也非常能体会他这时候处境的艰难。
陈元:1962年为包产到户,当时爸爸主张分田到户,跟毛主席进行了一场非常不愉快的谈话,但他认为必须这样做,这是他的职责。他跟主席谈话当中,有一句话是很有意思的。主席问他,要是分田到户,人民公社怎么办,总路线怎么办?我爸爸就说,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意思是说,只要群众受益,国家最后会强的,党最后会强的,一时一事的政策可以调整。反映他这样的思想:政策要围绕全国人民利益来调整,这样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社会主义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他坚信这个事业是能成功的。
陈云:“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是他的至理名言!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党和国家久经考验的卓越领导人陈云,在他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充分表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胸襟、胆略和高超政治智慧。他的崇高思想,品德和风格为世人所景仰。
学识明智,学史增信。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是从安徽农村自发的包产到户开始。1978年,包产到户,一开始,为什么受到批判、压制、打击……“一大二公”,“越大越公越好”,那是因为,历史还在重演……仍然受到60年代极左思潮的影响。时间倒回六十年代,视包产到户为括“单干风”,是修正主义……
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争论中艰难推进。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进行组织调整,以确保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正确的组织路线作保证。从1978年到 1980年,全党对包产到户的认识每年都有变化。群众把这种变化风趣地比喻为:不准落户口——勉强同意上黑户口——批准上社会主义的户口。这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在争论中逐步排除“左”的思想干扰,不断加大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尽管包产到户多遭磨难,但它在农村改革实践中仍然顽强争生存、求发展,尤其深受那些贫困落后地区群众的欢迎。安徽肥西县山南区,1979年有近80%的生产队包产到户,结果小麦产量达到 2010万斤,比历史上最高年产量增加1435万斤,增长幅度很大。凤阳县实行包产到户后,全县粮食总产量4.4亿斤,比上年增长49%,人均收入 150元,比上年增长85%。一年 “大包干”,就结束了凤阳农民身背花鼓、四处行乞的历史,创造了奇迹。类似佳话,在安徽、四川等地到处都是。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村民签字画押,立生死状……包产到户。1978年冬,小岗村实行包产到户,并于第二年秋实现温饱。包产到户,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包产到户,最初始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从1962陈云第一次,向毛泽东同志提出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建议,到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终于在20年多后的中央文件上“落户”,太难了……
包产到户,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又开始了?为什么能“死而复生”,有顽强的生命力?那是因为体现了人民智慧和创造力,得民心,顺民意,符合人民利益,理应得到国家政策的允许和大力支持……
包产到户,是农民自发的、创造的,是受农民欢迎的,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央采取了先试,支持先从安徽小岗村少部分人,少部分地区(四川等地),到多数、全国都展开,然后 ,中央采取了顺势而为,积极支持的政策。
中央支持包产到户政策,得民心,顺民意。包产到户,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聪明才智,有效的解决了那种大集体、一大二公、出工不出力,为了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有了责任心责任制,想尽各种办法……彻底解决了根深蒂固的老问题,实践证明是可行的。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文综合参考党重要文献和党史资料 陈云纪念馆 党史博览 党史博采)
虚无实有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