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委会优先向赛事合作投资机构推荐本次参赛项目,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考察,通过的将获得投资机构投资。
3.针对入围决赛评选的项目,若项目签约并在赛道村镇落地实施,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4.参加大赛的项目,可向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乡村旅游e贷”和“农银青年旅游创客e贷”,通过银行审核的,单笔最高可贷款500万元。
5.大赛获奖项目将列入荔波县重点项目培育库,落地项目优先解决项目用地,优先入驻荔波县工业园区,优先租用荔波县重要地点旺铺,并在相应收费上给予优惠。
6.针对获奖项目,荔波县给予梯度培育、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投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7.针对获奖项目,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银行融资等给予支持,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8.获等次奖和单项奖的,聘为荔波县旅游创客顾问,发放相关聘书,在聘期内可免费进入荔波县所有A级景区(每人可带随行人员3人)。
9.择优选取项目成果纳入荔波县旅游伴手礼、美食地图、等级民宿、精品旅游线路范畴,并对项目提供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对可深度投产的获奖项目,荔波县将授权IP使用权,对获奖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