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上午,接南召县黄洋路商家及部分群众举报,投诉黄洋路道牙子上的绿化施工项目现场混乱不堪,大型机械设备和各种车里横七竖八,现场施工与过往行人交织在一起,不按照市政施工要求设置隔离带、指示标志不全等过错行为,不喷雾、不覆盖等违反环保法令行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问题,并提供现场施工图片如下:












市政工程施工有明文规定,《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
为规范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施工质量控制水平,制定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执行本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8、6.0.6条。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
四、《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条。
以上市政施工法律条文都是规范市政施工提供安全保障的基本法则,南召县黄洋路绿化项目这家施工单位究竟有没有施工资质,为什么能够越过律法底线而堂而皇之地对市政交通主干道进行违规操作,一切经济发展要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希望南召县有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工作,加强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给施工单位对接落实,积极回应给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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