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王龙飞/山西讯】前不久,《中国市县领导决策》杂志社接到知情人举报称:位于山西阳泉市平定县的“卫东煤业”于2023年1月30日(正月初九),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瞒报。
本社高度重视,派出记者组,驱车前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进行了新闻调查。
经调查,死者:岳庆云,男,53岁左右,系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张庄村人。
经该村几名村民介绍:岳庆云确实是该村村民,确实是在今年的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因井下作业升井过程中,乘坐直梯式电缆车(当地人叫猴车)掉下去摔死在“卫东煤业”矿井里。


经查,岳庆云父亲已亡故,母亲健在,妻子本地人,年龄与死者相仿,还在张庄村居住。岳庆云和妻子生有两个儿子,均已20多岁,大儿子已婚,二儿子未婚。岳庆云死后,企业经过与家属协商,赔偿了240万元,家属将岳庆云的尸体拉回后进行了土葬。据知情村民回忆,岳庆云在半月前刚烧完7期纸,当记者对岳庆云的死因进行深入了解时,村民们一致表示:就是从“猴车”上掉下来摔死的!一超市老板娘更是口气坚定并用负有哲理性“反问式”语句向记者证实:肯定不是病死的!全村人都知道这事,企业也是按照意外伤亡事故赔偿给家属的!如果是病死,企业怎会赔偿给家属240万?企业又不傻!”
综上,经本社记者驱车数百公里,往返平定县张庄村和卫东煤业等地,在死者生活过的村庄走访多位村民,很快查清了事实,足够的证据表明,岳庆云属于在工作中因事故意外死亡,知情群众举报的内容属实!
记者通过网上“爱企查”信息显示:山西平定古州卫东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06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宁艾村,法定代表人为杨荣丛。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销售。
政府监管不力 企业否认事故欲盖弥彰
该起瞒报事件调查结束后,记者形成一份《调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到平定县应急管理局提交并举报该起事故瞒报案件。该局办公室一(男)负责人,了解完记者来意后,让去县委宣传部“开采访证明”,将记者“踢皮球”一样,推到了宣传部。
该县宣传部一位值班女性科员称:领导们都忙着开会去了!让记者留下证件复印件和稿件(调查报告),答应转交部领导并就本刊记者关注的事项进行反馈。
就在记者返程途中,张庄镇政府自称“安监站”负责人打来电话,说企业否认该事故!称:企业有医院证明,是病亡。记者让该企业通过乡政府“安监站”向记者出示这份“医院证明”,并计划对这份证明进行“真伪”调查。截止记者发稿时,该企业和镇政府未能提供。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曾发出警示 严查严打违反行政命令行为
针对多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于去年6月9日发出警示通报,重点强调严格执行事故上报程序,严厉打击拒不执行通报和行政命令等行为。警示通报称,“2022年5月份,山西省煤矿共发生的至少5起一般事故中,有3起为瞒报事故,性质极其恶劣。”警示通报强调,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上报程序,准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对查实的瞒报事故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瞒报事故和弄虚作假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市县领导决策月刊》杂志社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3月26日,中新社的中国新闻网、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分局通报了“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于去年5月10日和5月12日瞒报了两起安全生产责任死亡事故,34人被问责!报道称:涉事煤矿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因涉嫌职务犯罪,已移交检察院起诉。因其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职务开除处分。另有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吕梁市应急局局长等26人被建议给与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
去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五条”,其中第十四条也特别提出,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要求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行为,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立案调查!
记者手记:安全生产无小事!国务院曾多次在记者会上,就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不容乐观的各种矿难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灾难提出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部门和各种工矿企业,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工人们的劳动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渎职失守、失职失责的政府官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按着党纪国法严惩不怠!
期待:本刊将持续关注山西省、阳泉市和平定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应急管理厅、局、部门,对本刊记者调查并报道的新闻事件具体处置意见,以及对涉案企业包括有关人员处罚、处理结果。
注解:本报告中的所有照片,均是记者调查时亲自现场拍摄和暗访视频截图,村名是死者生前居住的村子,图片里的人,系死者同村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