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谭雷生,是链团电子商务(重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我反映的是在跟谭*河发生的冲突中,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程序违F,裁定不G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2020年10月31日,因会员张*芳手机系统出现故障,我到其经营的
某景龙湾彩票店内为其系统进行升级、维护。在升级、维护过程中,与张*芳老公谭*河发生争执,对方称10钟内不走人,就要喊人过来弄死我。
我无奈,报J求助。石柱县gong an局南宾pcs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后,相关到场人员对我拳打脚踢,击打我的后脑勺,强行戴上手kao、脚liao,并将我强制拖拽离现场。
相关人员的行为造成我头部、腰部受伤、手机一部屏幕毁坏,眼镜一副毁坏。之后我到重庆骑士医院住院治疗。至今仍在做理疗恢复。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我的身体。精神上巨大的痛苦,以及财产的巨大损失。
我认为:相关工作人员对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Z强制措施的程序违F,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Z强制措施前未向石柱县gong an局的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工作人员在执行G务前,未向我出示身份证件,在对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Z强制施时,未告知我采取行Z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我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在对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Z强制措施后未制作现场笔录的行为,也未通知我的家人的行为。
对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Z强制措施所使用的手段W法。我因谭*河威胁、恐吓才向gong an机关报J求助。相关工作人员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下,直接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此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我无奈,最终诉求F院,但是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请求。追究石柱县南宾PCS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追究在此事中相关F院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老百姓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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