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泽君,来自贵州省遵义市大连路某鸿小区,是贵州仁怀市私立某阳学校的合伙人,我反映的是被Z拆住房所有权及补偿标准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贵州仁怀市私立某阳学校于2001年8月经仁怀市教委批准建校,于2001年8月冯某井(曾经的合伙人,现已将所持股份转给我)向仁怀当地农户购买土地一亩,用于建设教学楼,同年12月由冯某井承包给当地包工头张*禹包工包料承建。
2002年元月21日因未完善土地规划手续被仁怀市国土相关单位处罚停建,后经仁怀市ZF房*兴及国土J吕*华同意边建边办手续修建,同年8月由茅坝村民吴*正继续承建,2002年12月竣工,2003年2招生,3月上课10天。
因冯*井与张*禹之间经济纠纷,学校教学楼被张*禹抢占,并将教学楼改建为住房用于出租和居住,自此,教学楼被改装成住房;用于居住和岀租长达十三年之久,一直到征C时仍是住宅的状态和使用性质,我曾多次向ZF及F院等请求解决未果。
2016年9月因仁怀ZF城市规划需要,将教学楼拆除,拆Q指挥相关单位成立后,我曾数十次向盐津街道相关单位等相关单位呈交有关学校资料申报产权,答复都是等待集体处理;因当地类似这类房屋有几百家,不知拆Q指挥相关单位与张*禹及卖土地人王*强、有什么关联?在通知丈量房屋榜时,确不通知我和冯*井,且将我和冯*井的房屋,改写成张*禹四个子女、王*强儿子的名字,一直蒙骗我还未研究,直到张*禹领取拆Q款和土地款共计988000.00元后,我才获知情况。
当我知道该房屋被拆后,多次向F院和ZF追诉学校房屋的所有权,经过三年多的官司,2019年贵州省高级人民F院撤销了仁怀市人民ZF与张*禹、王*强的拆Q补偿协议,前后共14次官司。
我认为,仁怀井阳私立学校从未经营过,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更没有连续实质性经营行为,所以将该房屋认定为生产房和库房的性质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是错误的,剥夺了我的双向选择权。相反,张*禹霸占我房屋改装并用于岀租和自己居住已经长达十三年之久,有锅、碗、瓢、盆,有客厅、厨房卧室,相关单位对该房屋实施Z拆时,该房屋是已经居住及岀租长达十三年之久,实际是住房。
而张贵*与我的民事纠纷和ZF对该建筑物的征C是两个不同的关系,不应当因房屋物归原主而改变房屋征拆时的状态和性质。
我认为房屋面积仁怀市住J局提供的测绘稿有不合理之处。该单位计算前后六次,岀现六个不同的平方面积,与我所建房相差200多平方米房屋是框架结构的。
我认为仁府决(2022)*3号Z收补偿决定又重复原决定,于2023年又自行撤销,由于仁怀市ZF不依法Z法,反复作出违F决定已经三次,均被上级ZF和F院撤消至今仍未作出合法的Z收补偿决定。
请求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贵州省仁怀市私立某阳学校2016年被Z拆住房的补偿双向选择权,依法决定;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确认被拆Q的房屋不是生产、经营性房屋,更不是库房,而是在拆Q前13年就被抢占“改建为住房”的实际用途的事实;请求上级部门追回流失在张*禹个人手中的现金988000.00元及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各一套;请上级单位依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追责。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老百姓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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