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海中,我反映的是周口市太康县Fa院办案程序Wei法,审查超期未有结果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2022年8月26日,太康县检Cha院起诉我涉嫌诈骗一案,在太康县F院进行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合议。
根据查明情况,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给予Pan决结果。但是,太康F院审理后,把案件退回检ChaC院,给我办理取保Hou审,并且周口市检Cha院又把该案改变管辖,指定商水县检Cha院重新审查起诉,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反映人向最高检X访该办案程序W法,2023年3月22日下午7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检Cha院第十检Cha部给我的回复信息中表示:你的Xin访材料收悉,我部将把Xin访材料转周口市检Cha院审查处理,请耐心等待。
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纠正Yuan案Cha案的力度,而太康县Fa院的办案程序Wei法,与相关规定背道而驰。
我请求上级有关单位监督太康县Fa院尽快结案作出Pan决,还我一个公道。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老百姓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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