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召灿,来自 杭州萧山区义桥镇河西村的村民,我反映的是河西村郑*权、韩*龙侵Z集体资产,骗取补偿款谋私利等W法问题。
2005 年,在郑*权经办下,河西村村W与郑*权、周*荣、郑*福等三人签订了承包协议,约定由三人承包杭州萧山义桥镇某西船舶修理厂,承包期限为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 12月31日。当时各方对于船厂名下财产的权属都有明确约定,包括 1985 年之前建成的两层排楼、两个船坞、机器设备及有六亩土地等财产都归村集体所有。
承包期满后,因五水共治需要,船厂面临C迁,总计共获得“三江两岸”综合整治现场办公室的赔偿款3000 万元。韩*龙,郑*权利用职W之便,与周*荣、郑*福等五人将3000 万元赔偿款私下瓜分!
我了解到,赔偿款中用于赔偿两层排楼、两个船坞、原有机器设备及六亩土地的相应款项理应为村集体所有,但事实上,村民们却分文未见。
在C迁过程中,郑*权等人谎报员工人数及机器设备数量以骗取高额补偿款的行为。本次C迁实际总价值不到400 万元,但最终获得的补偿款竟高达 3000 万元左右。
以下是我解情况说明:
1、郑*权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职工名册,谎报职工人数,其上报的职工数量竟然是真实职工数的近十倍!
2、郑*权从别处外借机器设备、码头船 1条、加油船2条、多头电焊机 2 部、钻床、气脑袋、落地行车3 台等(均有村民可以现场作证,确实如此!)用于资产评估,评估后即归还,妄图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补偿款的金额。
3、为了扩大赔偿的土地面积,其还把江堤挖掉,把原本只有 6亩厂房面积按照 50 多亩的标准予以赔偿。
4、水泥地面积实际测量平均只有 8 厘米厚,却按照17 厘米厚赔偿,水泥地目前还在,可以到现场检测。
5、义桥镇河西村杨家浜村,韩*龙、陈*灿、陈*江三户占地约15亩建别墅,占用义桥镇河西村新农村区块土地用于农居用房建设,并在同一地块相邻建设,从东到西分别为陈*灿户、邵*凤户、韩*龙户,除房屋外其余土地为三户共用建设占地面积为 3223 平方米,建筑面积 2206 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其中2260平方米土地在浙土整立字(2013)0269号心批准范围内。要求依法查处,反映后相关单位至今未有整改结果。
我通过对杭州萧山义桥镇某西船舶修理厂工商档案的查询发现,该厂已转至周*荣一人名下,集体所有变为私营企业。
我已经多次向上级部门实名反应至今无果。我认为在郑*权、韩*龙任职期间发生以上问题,必需要承担责任,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彻查郑*权韩*龙的相关行为,涉及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老百姓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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