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袁大弟,我的是19951023295,我反映的是冒用反映人的名义对原村书记王 X 林虚假出资、侵占租金、强拆挪用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2003 年 4 月 22 日,反映人依法向原蒋浦村经济合作社协商同意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协议书上盖有:“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蒋浦村经济合作社”红色印章,依法交纳租赁费 24 万元,
并由甪直镇人民政府依法备案登记。

事隔 6 天时任该村村书记王 X林应约村民罗X元,按事先拟定的“2003年4月28 日房屋合作协议书”当天三人签名。后因王X林未按协议出资而发生纠纷。但工程仍按协议约定由反映人负责施工及垫付工程款,于 2004 年末3600m2 厂房全部完工。( 其中:王X林按 20%股份应出资 38.36万元,而实际给 15 万元了事。)

2005年2月18 日,因反映人老父患重症,转让给王X林亲属周 X 男 30%厂房股份,估价 40 万元,当场出具收条(袁大弟尚余股份 10%)
2010 年左右,王X 林升任,副镇长后,他们三人凭借 90%控股优势,将本人排斥在外。为防“讨债无主”于 2016年2月22日写挂号给动迁办:“如佳马路动迁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反映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王X林及亲属等人应约动迁办对本村佳马路 16 号进行征地调查评估,并以虚假材料进行补偿登记,因暗箱操作,反映人对具体补偿结果至今不明,以后无数次交涉无果。

二年来因反映人多次请求,甪直镇政府曾组织过三次调解处理,但王X林三次拒绝到会说明情况。
2023 年春节前王X林亲属等人又通过村委会代表征收方签订“清退补偿协议”,并在节假日组织工程队深夜偷拆,继而他们几人挪用政府征地补偿款计 800 余万元。
在反映人的抗议恳求下,2023年3月3日吴中区人民政府通知召开由争议当事人参加的调解听证会,当事人王 X林又再次缺席。在区政府协调下,专题就“2005 年 2 月 18 日房屋合作协议书”真实性双方进行举证、反驳、证实,最终协议当事人周 X 男、罗 X 元二人同意返还袁大弟 10%补偿款以及部分厂房租金,达成了《和解协议书》,而王 X林 20%17 年租金及补偿款去向不明。
王X林私募反映人股权,未按约定出资,并收取 17 年厂房租金,进而与亲属等人通过村委会违法签订清退补偿协议,强拆强占补偿金行为于情、于理、于法不合。望上级领导严查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
为维护合法权益,请相关部门查处涉案王X林违规、违法行为,请求返还 20%补偿金。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我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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