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庆东,来自 安徽省桐城市金神镇香铺村项庄组,我反映的是非机动车正常行驶遇交通事故被确全责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2020年1月20日13点55分,因疫情我老婆那天所在的香铺芳芳饭店没有客人,便要我去接她,当天我喝了点酒(后测40多点),我驾驶宏宝莱电动四轮车(低速,最高四十码,无需牌照驾驶证,属非机动车)从家出门开车右转弯,打了方向灯,我看了路口无人,便上了公路,驶过路口7米处,只听轰的一声,我车撞右边护拦,李*松驾驶的摩托车倒向右边压住他右脚,致右脚骨折,我扶摩托车,另二人扶李*松上我的车送他去华鑫医院检查住院,医院要交一万八,我只交了一万二。
住院完成后立即报J,我按要求返回现场,第二天去交J队查看监控,我车转弯方向回正视频里没有看到摩托车,7米处摩托车撞我车左前轮致我车撞上右边护栏,后交J判我全责,我对此不认可,李*松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未交保险且拖带四袋大米已属违规,且我此时已过路口,我认为应该无责。
我表示对方摩托车速度太快,我当时已过路口,领导说这里他说了算,我说你全责就是你全责,我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他说那就关起来,我无奈签字。正月初九我去交了罚款,当时天色己晚,叫第二天提车,第二天交J打电话说封城了,提车等电话,三月二号封城结束打电话叫我提车,提车时车没电,充电器插了没用,找的士拖回的,主要原因是天窗未关,积雨水时间太长,造成报废,罚款1800、吊销驾驶证。
后来,李*松起诉至F院,按规定有庭前调解,F院一次调解没有直接强制鉴定,我提交的证据,金神镇F庭以不能推翻交J判J为由拒收材料,后致我被关押多日,产生很多误工,并且冻结银行卡,微信零钱,社会保障卡,直到现在案子了结,我被冻结款项不知去向。
后我,多次信F无果,第一次相城gong an维持原判,二次是我要求桐城gong an上传监控视频,案子移交F院执行庭重审,法G汪某先以一万一千元要我和解,我在此事中已损失巨大拒绝了,半个月后又有个姓黄JC打电话要我重审,后我被J留15天、继续上诉,又转交桐城交J队王某审理,无果。
今年3月6号又转交桐城交J二中队胡某审理,现场有录音,他说F院的事找F院去,交J的事找他,我说摩托车带四袋米W法,他说W法可以找F院,我说不交保险W法,他说与案子无关,我说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优先,他说上白牌照前非机动车全部是机动车,还搞个假监控视频,时间都不一样。
其实F院巳承认此案不符合事实,我银行卡去年就解封了,只是损失没追回,,是法G汪某结案,F院冻结银行卡,导致我失去工作三个月,三个月没交社保,J留后我只能打零工,用来维持生活和交保险,目前生活举步维艰!
请相关部门还原事故真相,还我公正事实;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应对我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同时,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我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微博转发链接:https://weibo.com/7568299978/MxqsXa0jr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