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胜,来自沈阳,我反映的是哈*滨银行沈阳分行工作人员的违法事件得不到处理的问题。本人无奈将过程回顾与讲述,恳请得到相关单位的关注。
我反映哈*滨银行沈阳工作人员许*钟,刘*亮指使分行清收部门工作人员张*丹,员工冯*露,采取虚假交易购买发票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630万元,利用截留清收部门18名员工虚假绩效工资方式骗取银行资金367.55万元。
其中许*钟分取走95万元,收取律师所回扣149万元,共计244万。刘*亮取走128万元。截止现在分行各部门依然在继续用发票诈骗套现,尤其是清收部冯*璐还在收取该部门以虚假员工绩效诈骗套取银行的资金。
沈阳分行一共十二个支行,分行六个职能部门,每个支行和职能部门都有小金库,从几百万到过亿不等。于洪分J对其他支行小金库并未侦查。
曲*键原为哈*滨银行沈阳分行铁西支行Z,2018年因被内部员工举报,总行J检组派人突击检查,查出铁西小金库存有资金一千多万,被总行免职,因聚财有能力后被安排到分行综合管理部管理小金库。现综合管理部门共计陆续进项资金二亿四千二百六零零三百八十四元。(242600384元),该部门资金全部由许*钟支配。
该分行工作人员付*强,明知虚假交易买发票套现属于违法行为,但依然配合并指导分行内各部门,各支行怎么利用虚假交易开发票来规避监管套现。
沈阳分行五爱支行Z宁*明,原于洪支行付行长。伙同王*兵,李*淇,王*珣等人利用虚假交易购买发票套取银行资金336,45万元,资金全部由昊森地板厂转给于洪支行保安邵*戈银行卡,在从邵*戈转给李*琪卡里。昊森地板厂直接给宁达明转款77.15万。以上资金都来源于哈*滨银行沈阳分行于洪支行。
宁*明在担任于洪支行付行Z期间收取于洪支行客户经理邵*林(¥73.04万元),资金来源于收取客户回扣。
李*琦于2020年11月25日被沈阳市gong an局大东分J刑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H罪处以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
我认为以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违F行为。
我于2022年5月到沈阳市gong an局于洪分J举报,并于当月L案侦查,至今已过去九个月,已侦查出更多犯罪事实,但是所有人并未到案,至今仍在原岗位逍遥法外。
希望相关部门对上述违法人员依法追责!也希望得到相关单位关注和重视,希望媒体和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可以为老百姓发声,维护普通人的权益。
微博转发链接:https://m.weibo.cn/status/4875893849457597?sourceType=weixin&from=10D3095010&wm=9006_2001&featurecode=newtitle&jumpfrom=weibocom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