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在代县的山东革命烈士金芳昌
周慧斌
金芳昌,山东省聊城县城内南步云阁人,1920年出生于一回族小商贩家庭。1927年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二师范附小读书,1932年因家贫辍学,在聊城摄西书局当学徒。1934年继续上小学。次年考入山东省第二中学(校址在聊城)。这年12月,北平学生发起了震憾全国的“一二·九”运动,芳昌受到了巨大影响。“七·七"事变爆发后,他跟随哥哥金默生和一批爱国青年到济南投入抗日救国的宣传工作。同年11月,渡过黄河到山西临汾,进入山西民族革命大学,并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1938年“民大”毕业后,被分配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工作。同年秋到山西代县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代县牺盟会秘书,二区、一区区委书记,县委执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当时虽年仅17岁,但在对敌斗争中机智勇敢、胆大心细,多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成为全县有名的抗日小英雄。
1939年冬,有一批公粮要运往五台,金芳昌主动承担任务,因通道和谷口都被敌人严密封锁,他带领民兵穿过冰天雪地下的高山深谷,绕道数百里,按时将公粮运到目的地,受到上级表彰。
1940年春,中解村一带由于恶霸汉奸作乱,抗日工作受到严重影响。金芳昌受命前往,将一个恶霸地主就地处决,并把他勒索的财物交还群众,很快就打开了局面。在残酷的环境中金芳昌和群众建立了鱼水之情,群众亲切地称他为“小金子"。
1940年11月23日,金芳昌和区武委会主任周志远到赤土沟一带督送公粮,被叛徒告密。伪警备队长郎豹武纠集日伪军200余人深夜将赤土沟包围,结果扑空。汉奸又提供金可能夜宿大西庄的情报,于是郎在佯装撤退时,留下两名汉奸暗中窥视。芳昌刚一露面,敌骑兵、步兵蜂涌而至。芳昌情知上当,边打边向山上退去,子弹打完后,他迅速将手枪、文件掩埋,在与敌徒手搏斗时被捕。敌人把他绑在古庙前树上,逼要枪支,他说:“八路军有的是枪,但枪是抗日用的,不能给你们这些狗东西去残害百姓”。
押回县城后,他被单独关在“优待室”里,郎豹武拿出一张写好的自首书对他说:“小兄弟,你只要在上面按个手印,我郎某保你要啥有啥。”芳昌将自首书撕得粉碎。敌人又用美人计诱惑他,遭到严词痛斥。
狱中,他高唱抗日救亡歌曲,利用一切机会向伪军宣传抗日救国道理,还通过内线给县委带出密信,希望同志们接受教训,提高警惕。几天后他被转送到日军宪兵队审讯,日军对他施尽严刑,但始终不能动摇他抗日的决心,他咬破手指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的雄壮诗句。
同年12月3日,敌人把金芳昌绑在马车上游街示众,金芳昌面对人群进行了最后一次演讲:“日本强盗和汉奸们,抗日的人民是永远杀不尽的,杀死我一个,自有成千上万的后来人!”敌人匆匆驱车出北门,临刑前,金芳昌回头怒视着刽子手喊道:“只准你砍一刀,砍两刀就跟你算账!”
金芳昌牺牲后,《晋察冀抗日报》及许多报刊登载他的英雄事迹,发表纪念文章。晋察冀边区政府为烈士家属颁发了褒扬状。为纪念金芳昌在抗日斗争中的不朽业绩并教育下一代,大西庄改名为“芳昌村”,1949年代县人民政府将金芳昌的遗骨安葬在代县烈士陵园。1954年经华北军区批准,移入邯郸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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