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呈请印发贵州省“十四五”黔石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黔石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2021—2025年)》,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切实优化石材行业准入门槛要求,完善石材产业规划布局,压实石材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坚决做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