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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劳模之乡绽放“平安之花”
平顺西沟派出所“四色”辉映书写平安新篇章

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西沟乡是全国劳动模范、共和国勋章获得者申纪兰和全国劳动模范李顺达、郭玉恩的家乡。多年来,平顺县公安局西沟派出所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和劳模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红色西沟”党建品牌为引领,通过铸牢忠诚底色、突出劳模特色、传承群防亮色、永葆为民本色,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全乡连续20年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铸牢忠诚底色
“三义教育”铭初心
“听党话、跟党走,办不了大事办小事、坚决不能办坏事……”在西沟派出所工作过四年的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平顺县公安局青羊派出所指导员岳文科清晰记得申纪兰的嘱托。“向劳模学习,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红色西沟”深深影响着岳文科和在这里工作过的每一位民警。
“信仰有主义、执法守正义、服务讲情义”的“三义教育”已成为西沟派出所的党建品牌。西沟派出所始终将政治建警放在首位,通过常态化组织政治学习、政治教育,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同时,发挥西沟展览馆、申纪兰故居、纪兰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优势,对标学习劳模爱岗敬业、崇德尚礼、公而忘私的品格,在传承劳模精神中,教育引导民警辅警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强化党支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守护平安的战斗堡垒作用。
突出劳模特色
“三级联调”化矛盾西沟乡龙家村是远近闻名的和谐村。村支书龙永亮告诉记者,村里的大事小情,驻村的小赵都门儿清。龙永亮口中的“小赵”就是西沟派出所驻村辅警赵翔东。去年龙家村搞自来水入户,村民想法不统一,赵翔东知道后便及时和村干部在村民小组里将大家召集起来,最后形成了统一的意见,避免矛盾的产生。
“村民小组化解”,这是西沟派出所“三级联调”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
西沟派出所依托所长进班子、包村民警辅警进村委班子和一村一辅警等机制,因地制宜建立了“三级联调”化解矛盾工作机制。
“由包村民警辅警和村民小组领导、网格员、微网格员组成村组一级基础调解组织;再由包村民警辅警、村委民调组织领导和网格员组成村委二级调解组织;派出所设立‘纪兰调解室’,成员由劳模代表、民警、检法司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乡镇干部、律师等组成乡所三级调解组织。”西沟派出所所长石磊告诉记者,化解矛盾纠纷中,三级调解组织的建立,把矛盾纠纷化解的触角延伸到了每个自然庄、村民小组,实现了矛盾调解组织全覆盖,做到了矛盾纠纷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2019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68起,其中村组消化调解102起,村委消化调解46起,派出所调解20起。
传承群防亮色
“三全防控”保平安
“群防群治、维护治安是西沟的老传统。”说起西沟治安防范工作,山西省劳动模范、曾担任西沟村党总支书记的张高明表示。
西沟派出所指导员杨渊表示,近年来,西沟派出所在全乡10个行政村组建了“纪兰义警队”,建成了覆盖辖区公路、街道、路巷及乡村出入口的视频监控网,形成了全天候巡防、全重点监控、全动态掌握的“三全防控”机制。同时,深化“交治合一”勤务机制改革,实行派出所所长兼交警中队长的警务模式,实现了一警多用、一警多能、统一执法。在完善各村群防群治组织的基础上,西沟派出所还建立“微信警务室”,打通了警民沟通交流的最后一公里。
永葆为民本色
“三心服务”赢满意
近年来,西沟派出所聚焦服务群众,推出了便民服务舒民心、特事特办顺民心、帮扶救助暖民心的“三心服务”,成立了30余人参加的“纪兰义务服务队”,采取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举措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推行“一次办、零跑腿、不出村”,做到分内事无条件办,分外事想办法办,体现了“一次办、及时办、上门办”的服务特色。
多年来,西沟派出所民警辅警坚持帮扶残疾人和孤寡老人,农忙季节帮助群众播种收割、摘收果实、帮助销售,对行动不便、情况特殊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三心服务”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连续20多年未发生群众投诉问题,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网。11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的具体措施。要求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实施意见》明确要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明确救助费用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合理确定住院救助水平,按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给予分类救助。
《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做到及时预警。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
《实施意见》明确要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
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将更加便捷。《实施意见》明确要规范经办管理服务。细化完善救助服务事项清单,出台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简化流程,实行“一站式”结算。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押金。
来源 | 山西医疗
责编 | 张仙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