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不看家的狗的自述
文/于乃安
我趴在窝里,舔食着自己身体上的伤口,要不是女主人说:“别打死了,打死了就不值钱了。”男主人可能在盛怒之下一下子把我打死,说我是条不看家的狗,这一切都怪我吗?
记得主人刚给我抱来的时候,是那么的喜欢我,教我打滚、拜拜,我会滚了,会拜了,赏我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做为一条狗,我是忠于职守的。夜晚有一点响动,我都狂吠向主人提出报警。白天来了什么生人,我都一律把他们挡在门外,拒不让他们进来,哪知道如此做法,经常招到主人的责打和责骂。夜晚报警,他们说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睡眠,把生人挡在门外,他们说我狗咬吕洞宾不识真假人。
记得有一次,门口来个小轿车,从上面下来一个胖老头,我狂吠把他挡在门外,男主人闻讯出来后,踹了我一脚,我趴在窝里偷瞧,男主人称胖老头为“局长”, “局长”长、“局长”短,盛情的掺扶之下让进屋里。还有一次,门口来了一个小孩,我就轻吠了几声,他就哭了,女主人闻讯出来后,揪住我,称那孩子为侄子,让孩子对我又踢又打,终于在对我的踢打之下,孩子破啼为笑了。
做为一条狗,我的思维能力实在有限,由于以上种种教训,后来不管来了什么生人,我都一律表示欢迎。果然如此做法,常常受到客人和主人的褒奖,为此还赏给我不少好吃的东西。
哪知道大祸从这里酿出。今天,男女主人出门后,来了几位穿着笔挺衣服的青年,他们走后主人回来,说家中丢了东西。(主人不经常从这里拿出和收入礼品吗?)
女主人说要把我送到朝鲜饭店,我想饭店总会有不少好吃的东西吧?要不主人和客人请客总要去饭店呢?
作者简介:
于乃安,1943年生人。
第七届“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
xingshiyuekan@163.com
投稿作品必须原创首发,拒绝一稿多投,所有原创作品都将受到原创保护。
《品诗》公众号:readpoems520
所有的来稿,我们都会认真审阅,入选作品会择优在《品诗》公众号上发表,并有机会入选《芙蓉国文汇》一书。没有选中的稿件,我们也会及时回复,不要气馁,欢迎再次投稿。
征稿要求:
题材和体裁不限,一切以作品说话,发掘新人,鼓励创新。请投稿之前仔细核对错字和标点符号,否则一概不予入选。
投稿格式:
邮件标题:第七届“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姓名+作品名。邮件内附上作品、姓名、电话、通讯地址、邮箱、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诗歌5首以内,总行150以内,组诗100行以内(旧体诗词5首以内)。
散文2篇以内
微小说3000字以内
可以任投一种体裁或多种
奖项评定:
小说、散文、诗歌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人气奖10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