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树根(湖南衡山)
清晨,我去菜市场买菜,看到一毛钱硬币静静的躺在地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没有捡。“现在的人生活水平提高了,我年青的时候冰棍才五分、一角的,钱不可以遭踏。”心里想着,把一毛钱捡了起来,蓦地,一件尘封的往事跳出了我的脑海。

二十年前,我二十出头的时候,一次跟我小舅子、刘义恒三个人贩了一些当时衡山的特产:笛子、二胡、孔雀毛等去山东淄博做买卖。
一天,吃过早饭,我拿了一些货,在街上游卖。在一个小学门口不远,我发现地上有三百块钱。周围伍米以内没人,我弯腰把钱捡起来,放在裤袋里,看看有没有失主找过来。
少顷,走过来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妇人,猜想她是看到我捡钱,但是具体多少钱不知道。走到我跟前说:“这钱可能是学校的小孩掉的,你也不缺钱,我在这附近开店,你把捡到的钱给我,我帮你还给小孩吧!”

我那个时候用钱还有,也没打算占有,不懂是谁掉的钱,自己要做生意,不能久等。于是我把自己捡到的钱交给她,慎重的说:“那就请你帮我转交给失主吧!”
把拾到的钱交给老妇人以后,走了几步,又觉得有些草率了。“学校的小学生会带几百块钱在身上吗?她会把我捡到的钱还给失主吗?不过钱已经给她了,再要回来,她未必会肯,况且这是意外之财,也不属于我。但愿她是一个心善的人,能够把我捡到的钱交给失主吧!”
那一天生意似乎特别顺,平时一天卖一百块钱,那天卖了三百多块。

人在做,天在看。一直以来我做事都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不要。这么多年来,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也不缺钱用,我想我是应该感谢上苍的……



作者简介
阳树根,湖南省衡山县沙泉乡山田村人,一九七四年出生,爱好文学,坚持写作。有诗、词、散文见于都市头条。本人只写内容充实,接地气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