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区块链科技领域与中华传统文化领域之间能够实现相互地、充分地了解。
一、当下,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家底如何?资源市场如何?法律保障如何?这是必须正视的现实情况。
1.我国文化资源丰厚,但是家底和数据库不全。国有文博资源部分已列入普查数据库,但民间文博资源从未普查。
例如:上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在十年前,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在五年前。外国向我国通报的被盗文物数据库上一次更新是在三年前。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被盗(丢失)文物只有636件。
2.我国文博数据资源市场尚待开发
例如:国有文博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承载的信息、数据、档案等,均归属于国家。国家文物局认为:文博单位要坚持公益属性,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国有文博数据资源不经脱敏化创新创作已经无法进入市场。
同时,民间文博资源总量据估计是国有文博资源的十倍以上。但是受制于所有权确认、文物认定、资源价值评估等困难,进入市场的文博资源非常有限。
3.国内大型文博机构已经开启文博事业从文博产业的转型,但尝试效果不佳
例如:以文创为突破口的转型
2016年(六年前)文化部发文明确:允许试点单位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2021年中宣部牵头八部委发文,强调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试点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企业。
至今,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只停留在研究层面。
4.《文化产业促进法》仍在酝酿出台,《文物保护法》修改仍在初审
作为文化产业促进发展的引导性法律,《文化产业促进法》一直在立法流程中,但自2019年发布了草案送审稿之后,至今没有出台。
作为文博资源管理的基本法——《文物保护法》,自2020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修订草案之后,两年过去了,《文物保护法》修改仍在初审流程中。
文博领域的资源监管和产业支持的关键法律均未出台,文博资源产业化发展必然存在很多未知法律风险。
二、基于此,我们认为:当下区块链科技与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面临几大困难:
1.文博资源数据库不可知,数字藏品行业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
一方面,数字藏品行业要借助传统文化的凝聚力,数据是最好的证明,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数字藏品能够凝聚的共识必然有限;
另一方面,数字藏品所涉及的资源权利来源不清,不利于市场交易的稳定性。
2.文博资源数据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和修改缺乏统筹,法律后果不确定性较大;
例如:国有文博资源数据在法律上定性到底是什么?是数据还是档案?
根据《档案法》第二条,文博资源属于从事文化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但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三条,文博资源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定性不同,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数据安全法》规定,数据可以成为经济发展的要素。
但是《档案法》规定,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也就是档案只有事业没有产业。
涉及国有文博资源数据相关行为的刑事风险也不同。
如果按照“档案”定性,根据《刑法》第329条规定,国有文物数据档案“授权不当”或“监管不当”就可能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
3.数字藏品行业合规建设既要符合区块链产业监管也要符合文物监管,合规制度建立存在难度。
文物资源市场监管部门包括:文物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区块链产业监管部门包括:网信办 、市场监管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多个部门共同监管,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合规制度构建难度确实大。
三、区块链科技融合传统文化资源市场能够解决哪些痛点?
1. 溯源解决困扰文物艺术品有据确真的世纪难题。
传统文物艺术品鉴定(有据确真)是全世界至今无法攻克的世纪难题。
溯源无法解决确真,但是可以实现此物是此物的对比和确定,也可以实现其衍生数字藏品的数量的固定和查询,保证交易标的确定和可验证。
2. 线上交易解决实体藏品交易中的交割难题。
传统文物艺术品或者历史悠久或者材质脆弱,保管、维护和运输是持有文物艺术品之后,收藏者面临的最大难题。数字藏品直接跳过了这一难题,让数字化的文物艺术品能够无损安全的保管和移转。
3. 区块链解决传统文物艺术品交易确权难题。
进入市场交易的传统文物艺术品,由于历史原因和证据保存问题,很难确认出售方的权利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瑕疵。数字藏品从发行开始,块上就会产生独一无二的哈希值,每一次流转还会产生独一无二的哈希值,搜索和溯源能够零成本比对,非常明确。藏家持有数字藏品后不仅能够通过链上信息表明自己对数字藏品的权利,还可以清晰的知晓所有前手持有该藏品的情况。链上信息对数字藏品价值还能起到背书的积极作用。
4. 数字藏品是文博资源IP面世的绝佳路径
数字藏品并非实体藏品,它的开发、利用、交易、经营和市场监督与文博实体藏品有着本质的不同。数字藏品市场无论多活跃,所有交易、持有、经营、授权等一系列法律行为均能够公开、公示、透明、可查,能够轻松实现监管,管理成本远远低于实体藏品交易。且数字藏品经营是对实体藏品本身价值的宣传和背书。数字藏品得到市场广泛认可,也能够为实体藏品IP的市场共识提供绝佳助力。
应当指出区块链科技能给文博资源市场化带来的助力是惊人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动力。但动力越大,合规制度建设不到位,风险也是极大的。
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藏品实施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犯罪,文博资源授权方、数字藏品平台都可能涉嫌构成共同犯罪。
因此,数字藏品市场合规建设必须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