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最后写到一个五十多岁的士兵,他是因为犯罪才被遣送当兵的。在这个目不识丁,看上去傻呵呵的士兵身上,托尔斯泰发现了一种境界。这是一种什么境界,托尔斯泰没有具体定义,只是通过描写这个士兵的言行举止,要我们自己去体悟。他说这个士兵有自己的祷告词,说睡,跌头就睡,沉如石头,说醒,立马就醒,精神抖擞。一醒来就做事,宛如儿童一醒来伸手就拿玩具,从来不问意义何在。晚上闲暇,他就会唱歌,但这歌不是唱给什么人听的,他唱,是如同归林的鸟要唱一样的自然怡悦。他唱的歌都是他自己即兴发挥的。他说话简洁明了,直中要害,但他不是通过逻辑思维来说话,而是直觉,是从心里自然流出来的,说过了,他自己也忘了他说了什么。他对一切都不抱怨,对一切都那么善意,包括和他偶尔碰在一起的人或者狗。他会对你非常热爱,但也不会因为与你分别而难过,转眼就忘了你……我也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境界,但我非常喜欢这种做人的境界。而且,我发觉托尔斯泰非常喜欢这种民间的“圣人”比如他在《复活》里也写了一个这样的“圣人”,同样目不识丁,但有着深邃的思想,不亚于先知。奇怪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也写了这样的一个“圣人”。只是作者说,民间有许多这样的冥想者,他们怎么怎么的,呵呵,作者我就记不清了。从这两位作家的这个共同的倾向上,我发觉他们是反精英的,认为民间蕴藏着无穷的智慧。这在唯精英马首是瞻的社会是难能可贵的。也正因为这一点,这两位作家才是伟大的,因为他们把目光投向了普罗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