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老师发到群里一篇《国民作家严歌苓,伪女性主义与历史虚焦》的文章要大家讨论。
说实话,我对这个作家没大留意,听说她写的不错。我浏览过《小姨多鹤》,觉得她啰嗦,以后没看她的作品。但最近看过她一中篇《拖鞋队长》,写的非常好,把文革时没人管的几位几岁到十几岁的女孩抱团取暖,野蛮生长,以及女孩性的朦胧和因此对性以及性器官的好奇写的非常好。但我这篇文章不是讨论她的小说的,是要讨论我读这篇文章想到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群体中、组织中、社会中、家族中,弱者做出牺牲,或者说牺牲弱者,是理所当然的事。为什么我这么说呢?你看,文章中主要讨论《金陵十三钗》中这十三个妓女,为了救被围困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女学生,而去给日军当慰安妇的事,它有一段话——“在战争时代,如果你有投票权,你是否赞同妓女代替良家妇女去当慰安妇?”先别着急回答,因为接下来还有问题:“如果妓女非常风骚且毫无爱国意识呢?如果妓女是自愿且自豪的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不用讨论,一致会同意让妓女去给日军当慰安妇的。很简单,妓女不论从道义上还是社会地位上,都属于弱者,而当一个群体或者组织以至于社会遇到麻烦,需要作出牺牲时,被选做牺牲的,往往是弱者,这就是人类生存困境中的替罪羊定理,用我们这里的土话说——捉个垫背的。咱不从大方面举例,就从日常生活的细微中举例。比如几个人一起去了野外喝酒吃肉,一定要有一个人去倒酒倒茶炖肉,这个时候,被选中的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弱者,甚至是专门带了一个弱者,这个弱者被剥夺了或者说就没有喝酒的资格,肉也是紧着喝酒的人吃,他捞人家吃剩的。比如一个家里,对老人做出最大贡献的,往往是那个不会说不会咬不会争的子女。咱们再看看电影,国军中谁也不想冲锋,连长就会选一个士兵冲锋,这被选中的就是其中最弱的士兵。他一旦被选中,所有的士兵都说他正合适,而他也不敢攀比任何一个士兵,因为他们都比他厉害,还因为,他一旦被选中,不冲锋,这些人会齐心协力弄死他,那还不如去冲锋呢,说不定能活下来。最要命的是,这个士兵在冲锋中被打死,他们会指着他的尸体嘲笑——球也干不成!我没看过《金陵十三钗》,不知道这十三个妓女走后人们的态度,但莫泊桑的《羊脂球》中,那个妓女为救一车人去陪德国人睡觉后,这一车人对她是不屑的。我想,人们对那十三个妓女也是这样的吧?
实际上中共的好多电影里也有必须有人作出牺牲的情节,虽然人们争着去做这个牺牲,但你会发现,那些出身不好的人或者被组织认为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争取的最厉害。电影里说是争取进步。就是说,这个“不进步”就是个弱者!当然了,有的电影里干脆说,谁谁谁,这次就看你的表现了。这说明谁谁谁以前表现不怎么样,是弱者。
社会遇到困境,牺牲的不也是弱势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