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重与自尊的“度”
以前对“忍辱负重”非常欣赏,近年来反复思考,觉得绝对的“忍辱负重”可能是一种错误,而这种错误很可能误了一个人的一生。世间之人,生来平等,平等的权力,平等的义务,当然义务的平等是相对的,比如男女老少等都不能用同样的标准,和平等的人格和尊严。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往往忽视这些“平等”,把委屈自己当成了“忍辱负重”,辜负别人也辜负了自己。

人的尊严是上天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力,不应因人的出生不同,地位不同而有所区别,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得到尊重,但得到尊重的首要条件是自己要尊重别人。真正对人的尊重,就要除去人身上的一切附属物,比如他的权力,他的财富,他的名望等等,只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尊重,尊重这个人本身是人性的体现,也是君子的为人之道。如果不是,那你就还没有真正懂得尊重的内涵。只对有权有势的人尊重,实际上是尊重他的权势,这不叫尊重,而是势利眼。当然,对于那些优秀的人,我们不但要尊重,还要尊敬,比如自己的师长和那些有德有才的先生们。

尊重与自尊是一个分不开的话题,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尊重一当过了“度”可能失去了自己,也就是失去了“自尊”。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对那些德品高,才华横溢的人抱有尊重的态度,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个人向上,向善的标志。但无论怎样尊重敬佩,最好别去崇拜,因为崇拜的单向性可能令被崇拜人眼睛高起来,从而使他们失去了对别人的尊重,同样也失去了自己的“自尊”。尊重是一种礼仪,是一种态度,人们都讲究“礼尚往来”,那些不懂得尊重“尊重”的人,无论他如何位高权重,也无论他如何富可敌国,都应该排除在我们尊重的对像之外。不然的话,我们自己也还是没弄懂“尊重”两个字的真正含义,也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自尊人人都有。但“自尊” 的“度”往往难以把握。李晏墅教授说:“通常情况下,尊重了别人,亦就尊重了自己。而做自己尊重的人,就不那么容易了。恰到好处的自我尊重,对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意义特别重要。凡是皆有度,自我尊重一但过度,那就不是自我尊重了”。我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对我说过:“人要半个脸,那半个脸留给别人”。这句话是否也有“尊人与自尊”的哲学思想呢?我想应该是,虽然话很直白,但对于没有成人经验的我来说,听得懂,也好执行。给人脸,给到一半就可以了,不然话,自己也就没有脸了。不是委屈自己的事,而是对于那些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你的委屈没有丝毫意义,只能给自己带来羞辱。

有些人的“忍辱负重”其实是一种“滔光养晦”。但,无论他们是怎样一种心态,必须懂得我们这是一个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熏陶的民族,等级观念已经深深根植于人们的骨髓之中。有些人看起来似乎很高尚,但他的骨子里并没有把你当回事,某种程度上讲,他们只是“利用”或把我们视为他“粉丝”而已。所以,遇上比自己“层次”高的人,一定不要轻易接近,更不要盲目崇拜,埋头修炼自己,当我们达到与之相近的知识,修养和能力时,自然就会与之相融了。必竟,品德高尚,学识渊博又平易近人的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少,如果你能遇到,请好好珍惜尊敬。
晋卫兵
2018年9月20日


晋卫兵 1958年出生 南京 私营企业主, 喜爱写作但水平很业余。著有个人专集《桃源斋文集》,所著文,诗在《现代快报》,《江南时报》,《东部红叶》,《诗苑》,《江苏版权》等刋物中时有发表,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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